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白石州路、六号路东南侧汀兰鹭榭花园1栋1-4A 的变卖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关于变卖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白石州路、六号路东南侧汀兰鹭榭花园1栋1-4A的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0月16日10时至2017年12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5/07,户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白石州路、六号路东南侧汀兰鹭榭花园1栋1-4A 房产。不动产证号 4000588797号,证载建筑面积为144.73平方米,建筑面积以主管登记部门核准为准,房产、资产详细信息请查看评估报告书或本页面最下方附件。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房产居住和租赁情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并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一切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有纠纷,竞买人自寻法律途径解决,拍卖成交后,法院不负责清场交付房产。
评估价:13098065元,变卖价:10478452元,保证金: 1050000元,增价幅度:10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深圳市目前有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购房应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2010〕82号文件《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2016年10月4日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等限购政策文件的要求,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核实条件。变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因不符合限购条件,变卖成交后无法办理过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代理人与竞买人须在2017年10月11日下午3时至5时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提交竞买所需的委托材料可先咨询0755- 83785213,材料不全不予接收);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联系,咨询电话0755-83785213、83204057,展示看样的时间详见http://www.sz68.com/house/fields或拨打咨询电话。(我院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承担网络司法变卖的司法辅助服务工作,经本案合议庭合议辅助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0000元,该标的物成交后由被执行人承担。)
咨询变卖流程及相关操作:400-822-2870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本次变卖可贷款竞拍,具体事项请详阅《变卖须知》第十九条和贷款须知。
六、变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变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变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法院不负责清场交付。
七、变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变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10月11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至拍卖公告之日,尚无人申报。
十一、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人民币10478452元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龙岗中心城支行,账号:41024100040001018),款项全部缴清后,本院方可出具收款收据,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司法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755-83785213,0755-83204057
法院监督电话:0755-84861137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岗中心城德政路8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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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深英评字[2016]F10088号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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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名称 |
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白石州路、六号路东南侧汀兰鹭榭花园1栋1-4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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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依据 |
《(2016)粤0307执1501号执行裁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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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情况 |
不动产证号: 深房地字第400058879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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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 |
住宅 |
租赁情况 |
未告知(买受人自行核实,详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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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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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值 |
人民币13,098,06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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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权利限制情况 |
1、本案由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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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抵押:有(买受人自行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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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房产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信息为准,以房产现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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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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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卖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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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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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卖对象: 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白石州路、六号路东南侧汀兰鹭榭花园1栋1-4A ,登记价格 3,969,076元,房屋总层数 11层,所在楼层第4层,建筑面积144.73平方米,使用年限,70年, 自1997年07月24日至2067年07月23日,房屋用途:住宅 ,原业主于 2014年04月18日购买,详细情况请联系0755-83785213、0755-83204057查看评估报告及到现场看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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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卖物存在以下情况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ABCD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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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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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卖物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的处理: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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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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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该房产目前现状,由竞买人自行核实相关情况,一切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法院不负责清场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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