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2024年上半年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基层法院决定开展2024年上半年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工作,计划招录10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执法勤务职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3.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20周岁以上,职位表中有最高年龄要求的,以各职位的具体要求为准;
6.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一般勤务职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3.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20周岁以上,职位表中有最高年龄要求的,以各职位的具体要求为准;
6.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退役士官和士兵报考一般勤务类职位的,其学历条件可以放宽至高中。但是,未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当在入职后四年内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四年内未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不予续聘。
除以上招录条件外,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警务辅助人员:
1.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用人单位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单位的招录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深圳法院2024年上半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网络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4月25日(周四)上午10:00至2024年4月29日(周一)下午17:00期间,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信息登录考生报名系统选报职位。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www.sydwzk.cn/gdszfyzp2024。
报考人员应在填报前将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信网学籍证明,不能提供的不得报考)、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官和士兵须提供退伍证或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管理部门出具明确服役时间的服役证明,不能提供的不得报考)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请报名人员务必认真对照招录公告及职位表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确保填报信息与上传材料内容一致。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的,取得笔试资格。资格初审结果请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初审或者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打印准考证
取得笔试资格人员可在2024年5月8日(周三)下午15:00到2024年5月12日(周日)上午9:30期间,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信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留意报名职位所属招录单位指定网站。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测试科目为两科:《综合素质测试》和《法律知识测试》,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以上两科考试。(考试大纲见附件2)
(二)笔试形式及时间
笔试采取在线考试方式,具体时间和考试设备、考试环境要求等另行通知。
(三)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法律知识测试成绩×60%。
各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线分别划定,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笔试合格线、体能测试人选名单将在报名系统发布或通过短信通知。所有报考人员均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体能测试和心理素质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成绩合格报考人员中按照职位招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体能测试人选;某职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列为参加体能测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合格的人数少于该职位参加体能测试人选上限,则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都列为参加体能测试人选。
体能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4 乘10 米往返跑、1000 米(男)或800 米(女)长跑三项。体能测试达标的,进行心理素质测试;体能测试不达标的,不得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作为面试时的参考资料,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未参加心理素质测试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体能测试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执行《深圳法院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试行)》,见附件3。
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和资格复审
(一)确定面试人选
体能测试达标且参加心理素质测试的,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人选凭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并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合格线在报名职位所属招录单位指定网站公布。各招录职位总成绩合格线另行划定,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主要有: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同时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获奖证书等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不能当场提供的,可在办理正式入职手续时提供。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且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报名职位所属招录单位指定网站。
六、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法律知识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体检标准执行《深圳法院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见附件4。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各招录单位负责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综合评价考生能否胜任警务辅助工作,同时进行资格条件复核,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发现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录用资格。
八、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的,由各招录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各招录单位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录用情形的,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九、签订合同
录用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到各招录单位报到,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四年(含试用期)。
十、注意事项
(一)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有关招录信息将在报名职位所属招录单位指定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如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而影响招录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录资格。
(四)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4年4月25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在读的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不得报考。
(五)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指定任何机构进行培训,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附件:1.深圳法院2024年上半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3.深圳法院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试行).doc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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