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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法院开庭审理首宗业主在小区收费游泳池死亡案

作者:龙岗区人民法院  信息来源:龙岗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1-12-21  浏览次数:185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今年7月2日下午,龙岗布吉半岛苑业主嵇某到小区内收费游泳池游泳,在游泳过程中不幸身亡。该事件经深圳卫视都市频道第一现场节目报道后,引发了深圳市民对小区内收费游泳池管理问题的广泛关注。12月7日,此案在龙岗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
死者家属起诉要求被告深圳市绍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损失共计95万余元。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对死者死亡的原因争议较大,原告认为死者系游泳池溺水死亡,其单方委托的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嵇某符合生前溺水死亡。被告则认为死者是在饭后游泳导致猝死,与溺水无关,理由是原告方提供的鉴定意见书“组织学检查”项目中显示死者“心肌纤维广泛断裂”,此为猝死的一种表现形式,单纯的溺水死亡不会导致这种结果;被告同时认为鉴定机构为原告单方委托,鉴定的程序及结论均有瑕疵,故对该鉴定意见书不予认可,坚持要求重新鉴定。
经法院核实,死者已经火化,已无法对尸体进行重新鉴定。考虑到被告的鉴定申请是在举证期内提出,而原告提交的鉴定意见书确为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在征得被告同意将原鉴定机构尚保留的检材及制作的原始资料作为鉴定材料后,法庭依法准许了被告的重新鉴定申请。该案暂时休庭,待新的鉴定结论出来后将再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