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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毒品 青春无悔--记我院社工帮教站组织未成年人参观禁毒教育基地活动

作者:少年庭  信息来源:少年庭  发布时间:2011-10-18  浏览次数:213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11年10月15日,我院社工帮教服务站组织了“沐浴阳关,青春无悔”禁毒基地学习参观活动,我院少年庭的法官和三名社工邀请了10名曾被我院判处缓刑的青少年共同参加本次活动。
当天下午13时30分,参加活动的所有人员准时在我院集合乘车前往深圳市禁毒基地。在车上,为了让大家尽快互相认识,先由个人进行自我介绍。接着社工组织了“连连看”毒品认识小游戏,并由每个人简单介绍自己对毒品犯罪的认识。我们看着这些开朗而略带腼腆的笑容,其实很难将他们和触犯国家刑法的犯罪分子联想在一起,希望曾经偏离轨道的人生在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能够尽快重回正轨。
下午14点50分,一行人到达深圳市禁毒教育基地。基地的工作人员为了我们的到来放弃了周末的休息时间,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并安排了专职讲解员带领我们参观该基地。
讲解员首先带我们参观了常见毒品的仿真模型,讲解我国毒品的分类、毒性及产地。让被帮教的青少年意想不到的是居然他们曾经用过的“联邦止咳水”和“佩夫人止咳露”也是毒品,讲解员解释道由于他们都含有“可待因”虽然适量使用不会有太大危险,但如果有意的长期服用会上瘾。
讲解员通过讲解基地里丰富的图片及文字,介绍了毒品危害、毒品预防、毒情形势、禁毒历史和禁毒工作等内容,并派发了相关的书籍和传单。期间展览室内的大屏幕不断循环播放一首由戒毒人员演唱歌曲《妈妈,我错了》。虽然没有流行歌曲那明快动人的节奏,更没有专业歌手的字正腔圆,但他们在歌曲中流露的真情实感震惊了我们所有在场的人员。参观完毕后大伙都感触良多,在戒毒基地合影留念。
 
 
回来的路上,少年庭的法官通过理论与案例相结合,用通俗易懂的方法,给参与人员详细讲解了我国刑法中关于毒品犯罪的构成、量刑标准及犯罪预防。被帮教的青少年都恍然大悟,说“原来无论贩卖毒品多少都构成犯罪的,还以为像电影中数额很大才构成犯罪呢”。其中一名帮教对象还说,其父亲的一名朋友有时到其家做客时会吸毒,可能会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看来如果以后再碰到,就马上将他赶出去并报警。听到这里,我们感触良多,他们已经学会揭露犯罪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了。
通过组织这次活动,我院的少年庭及社工帮教站拓宽了被帮教青少年的视野,让他们认识到毒品对个人、对社会的危害。通过参观深圳市禁毒基地、车上讨论及法官普法的环节,增加了被帮教的青少年对毒品的认识及对禁毒法、毒品犯罪的了解,促使被帮教的青少年能远离毒品,最终达到预防青少年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