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罪犯叶诚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公示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9-10 浏览次数:10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关于受理罪犯叶诚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公示
(2024)粤0307刑更29号
罪犯叶诚,女,2001年5月14日出生,佤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云南省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中课镇嘎娄村委会第五组25号,公民身份号码532730200105142127。因本案于2022年5月19日被羁押,次日被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取保候审,2023年11月30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2024年7月8日,本院作出(2023)粤0307刑初3078号刑事判决书,以诈骗罪对叶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现判决已经生效。
2024年9月5日本院收到申请,罪犯叶诚以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于2024年9月6日立案受理。特于即日起向社会公示三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出。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
联系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李洁莹、肖凤婷
联系电话:0755-28921586、0755-28951150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8号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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