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5月4日依法任命的龙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林艳萍、罗世阳、钟丽君等3名同志,任期五年已届满,其龙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自2022年5月5日自动免除。
根据《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予以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