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法院动态>法院通知公告

关于罪犯陈飞伊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3-09  浏览次数:140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罪犯陈飞伊,男,198234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41622198203044194, 汉族,大学本科文化,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华新居委会小河南民政局。

    2020113日,本院作出(2020)粤0307刑初1243号刑事判决书,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被告人陈飞伊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宣判后,被告人陈飞伊不服,提起上诉。202111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03刑终2573号刑事判决书,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被告人陈飞伊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裁判生效后,罪犯陈飞伊以其患有高血压(高危)、脑梗死等严重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监外执行。

   为增加司法透明度,推行阳光司法,特于即日起向社会公示三天,如有异议,可直接向本院提出。

   电话:0755-89552390

 

 

            二〇二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