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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龙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作者:研究室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1-28  浏览次数:746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区六届人大四次

会议文件(七)

 

龙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2019年1月25日在龙岗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龙岗区人民法院院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区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辖区党委领导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推进整体工作实现新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9527件,同比上升2.3%;结案51052件,同比上升3.2%;法官人均结案422件,同比上升12.2%。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新思想引领法院新发展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法院一切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各个方面。

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院党组、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会议的第一议题,坚持读原文、悟原理。在一体学习贯彻上持续下功夫,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对深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系统深入学习,坚持整体贯彻。

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干警微信、微博等自媒体使用的引导教育,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开展宪法大学习、大宣传、重实施活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通过专项报告、情况汇报、信息简报等方式,全面、及时向辖区党委报告工作,坚决把党委要求贯彻落实在法院工作全过程

二、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推进高质量平安城区建设

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741件、审结5376件,同比分别上升0.9%和2.3%;判处罪犯6972人,同比下降0.5%。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审结陈某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等危害国家安全案件6件。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审结杀人、抢劫、盗窃、强奸、涉枪涉爆、毒品、危险驾驶等案件3214件。突出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善心汇案等传销、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1件聚焦人民群众最为关切的黑臭水体治理,审结丁山河污染案、大鹏地下水污染案等破坏生态环境案件4件。深入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审结苏某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10件。大力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权。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23件,通过社区矫正、回访帮教工作,帮助112名失足青少年重返社会。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专门合议庭,出台工作方案、工作规程、工作指引等系列文件,促进专项斗争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紧盯深圳26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结张某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涉黑涉恶案件24件。开展涉套路贷”“虚假诉讼等民间借贷案件的排查,梳理并移送有关问题线索, 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

积极参与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强化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选派法官走进校园举办模拟法庭、法制课堂等活动40余场。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做好信访隐患的排查和稳控化解工作,妥善处理朱某英信访案、龙岗柏龙广场房屋租赁纠纷系列案等一批重点敏感案件,有力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

三、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8539件、审结23987件,同比均下降1.1%;结案诉讼标的额152.6亿元,同比上升22.5%。

服务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坚持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倡导诚实守信,审结商事案件17025件,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审结买卖、承揽等经济合同案件4802件,有效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审结民间借贷、金融机构借款、P2P融资等金融案件4023件,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吉华医博公司股权纠纷案等公司类案件126件,坚决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审结南澳大岭山荔枝林烧毁案等环境资源民事案件439件,持续助力城区环境品质提升。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执转破工作,被省法院确定为全市试点管辖执转破案件的三家基层法院之一,受理南湾南岭玩具公司等企业破产清算案件5件,向市中院移送横岗每人康生物公司、坂田领航公司等16家企业转入破产程序,有力推动过剩产能依法化解。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依法制裁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着力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审结华润三九医药公司诉深圳三九医药保健品公司企业名称纠纷案、《熊出没》著作权纠纷系列案等知识产权案件3239件,陈某等侵犯商业秘密罪一案成功获评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四、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努力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5164件、执结21630件,同比分别上升6.2%和8.5%;执行到位金额14.1亿元,同比上升2.5%。

不断掀起执行风暴。连续开展亮剑集中执行、强制房屋腾退等多个专项行动,对老赖形成强有力的震慑。突出攻坚骨头案,会同多家联动单位,妥善执结平湖联创三旺公司腾退案、新力农贸市场土地返还案等一批大型强制执行案件,最大限度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优化执行工作机制。完善执行管理机制,将人民法庭的执行工作统一归口执行局,优化执行队伍配置,增强执行合力升级执行指挥中心,增设执行事务中心、强制执行组,加大集约执行力度。全面升级网络司法拍卖,引入淘宝、京东等专业机构,成功拍卖标的额5.9亿元,同比上升47.8%。

完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户外广告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公开曝光老赖6979人次,限制消费26707人次、限制出境30人次、司法拘留112人次、追究刑事责任4人,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聚焦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需求,加强涉民生领域的案件审判,逐步完善司法为民、司法公开举措。

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护。审结龙城好兄弟烤鱼店口水油案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假售假案件169件,有力维护群众健康权益。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猥亵儿童等案件39件,充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审结离婚、抚养等家事纠纷案件1142件,依法维护婚姻家庭稳定。审结布吉康达尔公司劳资纠纷案等劳动争议案件1857件,判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犯14人,着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医疗、教育、房地产纠纷案件997件,切实保障群众生活权益。

提升司法为民水平。在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大力推动下,落成交付新审判大楼,启用新诉讼服务中心,完善网上立案平台,不断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26万元,发放国家司法救助款296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深化司法公开。推进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和庭审直播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全年上网公布裁判文书1.3万余份,开展庭审直播2000余次,超过70万人次点击观看。加大司法宣传,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构建宣传矩阵,在自媒体、各类报刊网站发布稿件610余篇次。成功举办深圳法院开放日龙岗专场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600余人参观法院、旁听庭审,进一步推动了公众对法院工作的认知、认同。

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完善司法公正高效新机制

牢牢把握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

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建立执行案件速控、速执、快执、普执四步走模式,集约办理财产查控,采用漏斗式分案,平均结案周期缩短近10天。进一步深化民事案件速裁改革,实现系统智能选案,规范退案机制,共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19004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78.9%,居全市法院前列。

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1+N诉调对接平台建设,与区总工会、区司法局分别共建诉调对接机制,在坪地、宝龙街道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探索在穗江法律创意园设立联调中心。全年参与诉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861件,圆满解决园山宝嘉公司欠薪案、葵涌84户原村民建房补偿系列案等一批矛盾尖锐的群体性纠纷,取得良好效果。  

首创E网送达平台总结网格化送达E键送达的实践经验,整合多项资源,打造涵盖电子送达、网格化送达、邮寄送达等为一体的E网送达平台。平台启用后,对被告首次送达成功率达到81%,平均送达时间较之前缩短约三分之一,有效破解送达难。该项成果成功入选2018年度深圳法院十件大事龙岗区十大法治事件

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在全市率先启用讯飞庭审语音转文字系统,大大提高了庭审效率。启用智能云柜诉讼文书交换系统,实现法官与当事人之间转递材料的无缝衔接。启用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探索全程无纸化办案模式,进一步便利群众诉讼。研发法匠民间借贷类案件文书自动生成系统,实现借贷本金和利息自动运算,有效助推法官办案质效的提升。

七、坚持从严治党治院,全力锻造高素质法院队伍

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治院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强化基层党支部建设,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我当网格员等一系列主题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责任担当意识。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三会一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升干警政治素养。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结合作风建设提升年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积极落实省法院司法作风专项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推动法院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加强日常监督,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提醒402人次,坚持抓早抓小,防患未然。

强化履职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理论素能、司法行政能力、民事速裁审判等多层次业务培训1563人次,切实提高干警履职能力,调研论文《违法审判责任划分研究》获国家级奖励。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创办龙法心语讲坛,搭建交流工作经验、分享生活心得平台,不断增强干部队伍凝聚力和向心力。

同时,我们始终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及时报告工作,积极配合开展执行专项调研。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处理代表关注案件10件。持续拓宽代表联络和监督渠道,邀请代表参与旁听庭审、见证执行、法院开放日等活动97人次,促进法院科学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辖区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各位代表以高度的责任感,监督支持法院工作,特别是在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推动新审判大楼落成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有力促进了法院工作的进步和发展。在此,我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办案质效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司法作风和司法能力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不断加强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深圳建市40周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六届三次党代会精神和本次大会决议,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深入落实东进战略,为龙岗、大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提升政治站位,以更高标准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继续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下功夫,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法院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更大作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首位。聚焦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依法惩治各类犯罪,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治安。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努力为开辟粤港澳大湾区龙岗主战场美丽大鹏建设等重点工作营造法治化环境。

三、努力践行司法为民,以更实举措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加强涉及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民生案件的审理,加大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力度。紧紧依托综合治理执行难新格局,采取坚决有效措施,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运用人民法庭贴近群众的便利条件,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

四、坚持改革脚步不停滞,以更强力度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坚决落实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和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不断提高司法效能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运用科技手段构建人力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司法运行新模式,不断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以更严要求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队伍

着力加强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政治引领、凝聚队伍、选人用人、改进作风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开创党建工作新格局。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增强干警司法能力。大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过硬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新的辉煌正等待着我们去创造。新的一年,区法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辖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有力监督下,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和决心,奋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深入落实东进战略,为龙岗、大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书写新的荣光,以优异的成绩献礼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深圳建市40周年!

 

 

 

 

 

 

 

 

 

 

 

 

 

 

 

 

 

 

 

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               2019年1月         


附件1

龙岗法院收结案情况示意图

 

1.2014年-2018年收结案数量图

2.2016年-2018年法官人均结案对比图

3.2017年-2018年受理案件类型对比图

注:其他案件包括请示、赔偿、行政、司法救助和信访审查等案件,下同。

 

4.2018年结案类型构成图

5.2017年-2018年审结刑事案件主要类型对比图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6.2018年审结刑事案件类型构成图

7.2017年-2018年审结民事案件主要类型对比图

 

 

8.2018年审结民事案件类型构成图

附件2

有关用语说明

 

1.执转破(P4):指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当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经被执行人或申请执行人申请,可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2.漏斗式分案(P7):执行案件立案后由执行事务中心负责案件的前端同质化事项处理,先通过E键送达实现立案通知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公告、执行措施裁定书等文书的自动生成、自动盖章及自动送达。然后,通过鹰眼查控网及全国总对总查控平台提起财产查询,实施线上线下财产控制措施。最后,根据财产查控情况评估执行的难易程度,并据此将案件分为快执案件与普执案件。与传统的分案模式相比,漏斗式分案能进一步提高执行案件繁简分流的精准度,促进司法资源的高效配置。

3.系统智能选案(P7):今年5月,我院出台了《民事速裁案件系统智能选案标准》,并将该标准录入立案系统。立案人员填写案件相关要素之后,系统将自动根据选案标准确定案件的繁简程度,对识别出来的简案自动加注字标识,分配至速裁法官审理。系统智能选案的准确率目前达90%以上,是我院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第一道程序。

4.退案机制(P7):民事案件被智能选案系统识别为简案后,由民事速裁法官先进行审查,发现超出我院《民事速裁案件系统智能选案标准》范围的,可在收案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速裁案件管理平台申请退案,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退回立案庭,重新分配给繁案法官审理。超过5个工作日退案期的,原则上一律不予退案,但对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确属繁案,符合我院《民事速裁案件去标准》的,可通过速裁案件管理平台申请去除字标识,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转为繁案,由原承办法官继续审理。该机制能有效管控我院民事案件的简转繁,提高繁简分流的科学性。

5.E网送达平台(P7):今年6月,为进一步破解送达难,提升案件审理质效,我院在总结网格化送达由我院委托社区网格员对居住地位于其辖区范围内的受送达人进行诉讼文书送达)与E键送达一种线上送达平台,该平台会自动将法官助理上传的文书电子版发送邮政EMS系统,系统自动提取送达地址生成邮单,由邮政工作人员直接打印、装袋、投递)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借助信息化手段,打造涵盖直接送达(网格化送达、智能云柜送达、外勤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微信送达、电话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的E网送达平台。该平台优势在于通过整合多项送达资源,汇聚所有可能的送达地址,优选送达途径,提高送达效率。

6.智能云柜(P7):是一种智能交接系统,主要用于文件交换,即当事人向法官提交诉讼材料、法官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实现文件自助流转。此外,该系统通过与短信平台对接,保证诉讼材料接收或法律文书送达时,及时进行短信提醒,能有效避免文件交接不及时、不准确的情况。

7. 法匠民间借贷类案件文书自动生成系统(P8):该系统乃我院首创,由我院法官和科技公司工程师共同研发完成,采用法官主导开发系统,工程师提供技术支持的开发模式,确保项目成果紧扣实际需求。该系统包括原告要素、被告要素、事实认定、法律认定、文书撰写五大模块,通过内嵌自动计算模块,根据当事人填写的要素表,自动提取相关数据,精准计算借贷本息。同时利用自动抓取技术、法律语义分析技术以及智能数据分析技术,根据法律语言逻辑,自动生成判决文书,将有效减轻法官工作负担,缩短审理周期,提升民间借贷类案件审理质效。

 

 

 

 

 

 

 

 

 

附件3

有关典型案例说明

 

1.善心汇案(P3): 善心汇众扶互生会员系统(又称善心汇新经济生态系统,以下简称善心汇)是张某明(另案处理,已被湖南双牌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等人借鉴云互助多级虚拟资金盘模式,研发改进成互助模式加级差模式合成的新型传销模式,于2016年5月28日正式运营,以扶贫互助为名,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培训、宣传等多种方式发展会员,要求参加者以缴纳300元购买善种子”“善心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会员之间根据善心汇确定的收益规则进行资金往来。善心汇共有500多万会员,遍布全国各地,涉案金额超千亿元。2016年4月-12月,庄某辉等13人分别参与善心汇传销组织,积极发展下线,成为会员,发展下线层级最多为74层,最少为10层,累计下线人数1026018人,累计获得个人管理奖4949365元。我院审理认为,庄某辉等13人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庄某辉等13人判处三年六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共处罚金十八万五千元。判决现已生效。

2.丁山河污染案(P3):2015年2月4日,时任深圳市鑫盛源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盛源公司)副总经理的杨某武,安排工人用抽水泵将公司拉丝油池的生产废液抽出后直接排放至公司外的河沟里。同日,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执法人员排查出丁山河水质异常,溯源至鑫盛源公司,发现其外排的废油通过雨水沟流入丁山河。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公司界外处雨水沟里废液进行采样测试,结果显示,其总铜含量为1480mg/L(排放标准为0.5mg/L),超标 2959倍2018年5月30日,潜逃多年的杨某武到坪地派出所投案自首。我院审理认为,杨某武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决现已生效。

3.张某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P3):张某、欧某铭系一黑社会性质组织基层成员,该组织从2001年以来盘踞在坪山、坑梓一带,实施了一系列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社会治安。2005年9月,张某、欧某铭在坑梓影剧院持刀参与一场四川重庆帮和贵州帮的火拼,在火拼中,对方成员董某被多人砍伤致死。2017年上半年,张某、欧某铭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我院经审理,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张某、欧某铭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分处罚金五千元。判决现已生效。

4.《熊出没》著作权侵权纠纷系列案(P4):《熊出没》是由原告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出品的系列动画片,屡次在国产动画片行业创下收视纪录,有雄厚的群众基础。其熊大、熊二、光头强等动漫形象深受儿童喜爱,我区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多家商户未经原告许可,在玩具产品上使用仿冒的《熊出没》动漫形象。自2014年起,批发城商户频频被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起诉。我院审理认为,被诉商户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依法判决被诉商户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经过几年的努力,批发城商户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逐步提升,《熊出没》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数量大幅降低,已由2014年的134件降至2018年的6件。

5.陈某等侵犯商业秘密罪案(P4):陈某、张某、韩某、吴某原系深圳某知名公司(权利人)员工,陈某、张某、韩某离职后共同设立了深圳某科技公司,并密谋指使尚未离职的吴某盗取权利人的某项目源代码。吴某接受授意后,通过技术手段将源代码拷贝至U盘,并将其交给韩某。韩某等人以此源代码为基础研发出一款运动健康软件并将此APP上传至网站公开发布,配套计步器产品也随即推出上市。经鉴定,涉案项目软件源代码具有非公知性,与韩某等人公开的APP具有同一性,且通过编译后能够形成软件产品中的相应功能模块,具有潜在的商业价值,能为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属于商业秘密。我院审理认为,陈某等人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4名被告人二年十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共处罚金十五万元。判决现已生效。该案获评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广东省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件

6.平湖联创三旺公司腾退案(P5): 平湖联创三旺电器公司向我院提出申请,请求被执行人深圳某之路公司返还位于平湖街道湖田路的5栋4万余平方米的厂房,并支付拖欠租金与违约金1688余万元。该执行案涉及房产物业面积极大,包括1栋食堂、4栋宿舍,且地形复杂、杂草丛生,内有多个大水坑。被执行人还在现场留放了7只大型犬类意图阻挠执行,同时聘请了部分员工盘踞在厂房宿舍楼拒不搬离,甚至在执行行动前一晚派出残疾人员工,企图利用特殊身份抗拒执行。面对这种情况,我院在区委政法委的协调下,在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局、平湖街道办等联动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区人大代表见证下,出动执行人员、公安警力以及执法队员共计200余人,分为5组,分头进入建筑物,从顶层往下开始对建筑内物品进行腾空,执法记录仪全程跟踪录像,无人机空中鸟瞰侦查,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对于盘踞在建筑物内的被执行人员工,执行法官耐心释法,严正告诫,制作笔录,责令其离开执行现场;对于现场大型犬类,安全将其带离。经过约9个小时的持续努力,最终建筑物内人员全部离场、物品全部腾空,执行法官在人大代表、媒体记者、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等在场人员的见证下宣读移交确认书,并交申请执行人代表签字。

7.葵涌84户原村民建房补偿系列案(P7):葵涌金葵丰花园统建楼项目由6栋18层建筑组成,2010年竣工后葵丰社区陆续向原村民交房。该花园由于未完善报建手续,存在超面积建设等问题,遂引发矛盾纠纷。涉案84户原村民多方投诉,从2010年开始连续8年不断向葵涌办事处、新区政府、市政府、省政府等各级政府部门上访,给各级党委政府造成了极大的维稳压力。后经葵涌办事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反复调解,葵丰社区初步同意向每户原村民补偿12万元,但因村民担心何时能拿到补偿款,葵丰社区也担心村民取得此次补偿后再次以越级信访方式要求补偿,双方陷入僵局,一直没能签订协议。后我院介入调解,提出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人民调解协议》,同时双方申请司法确认的纠纷解决方案,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随后,涉案84户原村民陆续签订息诉罢访承诺,最终有效就地化解了该系列信访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