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24年度青年拓展培训项目报名公告
为深化法院文化建设,增强青年队伍凝聚力及向心力,根据《龙岗法院2024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共青团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委员会“厚植家国情怀、青春告白祖国”主题系列活动方案》,院团委拟委托专业培训机构于2024年7月至9月组织本院28周岁以下青年干警,开展为期2天青年干警拓展培训活动。欢迎符合资质的优秀企业参与报名,最终以综合比价方式确定采购供应商。现将有关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24年度青年干警拓展培训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背景
根据《龙岗法院2024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总体安排部署,进一步深化法院文化建设,加强青年干警的沟通交流及协作能力,着力提升青年干警素质,切实增强青年干警的集体归属感。
(二)预算
本项目预计100名干警参训,按每人985元的标准,据实际参加人数开支。
(三)行程
1.时间:初定2024年7月至9月,每期两天,分两期进行。
2.地点:深圳市。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在合同服务期内无法开展的,双方应根据实际开展情况结算费用,未开展的无需结算费用。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根据采购方工作需要及服务供应商的能力范围进行合理调整。供应商需向采购方提供具体服务方案,以专业的水准为我院提供拓展活动服务,做好培训期间的食宿保障,履行食宿安全义务,具体如下:
(一)活动内容要求
1.红色基地参观学习;
2.适合集体开展、可操作性强、兼顾趣味性、有益于团队凝聚力及向心力建设的拓展活动。
(二)场地硬件设施要求
1.具有能够同时容纳50名青年干警开展拓展活动的场地;
2.配置有适合开展集中学习上团课的场地,如多媒体教室或会议室;场地环境干净、安静。
(三)人员管理及注意事项
1.为我院参训干警购买拓展训练意外险;
2.必要时,可配合落实对参训干警的封闭管理。
(四)后勤保障要求
1.参训干警住双人标间,房间配备窗户及空调,保证通风良好;配置有电视电话,可提供叫醒服务;配置基本的洗漱用品,床品卫生整洁,住宿环境安静不嘈杂;
2.住宿配带三餐,严格把关食品安全;
3.住宿点距就餐点直线距离控制在500米以内。
培训期间,供应商需在采购方的指导下,根据培训需要、参训人员数量及天气情况,及时调整具体活动项目安排,以便正常有序开展培训活动。培训结束后,供应商需提供照片、视频等培训资料汇编用于活动总结。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报名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清晰复印件,如参与报名的为分支机构则必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授权函并同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只允许一家报名,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报名);
(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中作出声明);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供应商经营范围有培训拓展服务资质和政府单位的培训经验。
六、报名资料及提交时限
(一)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4日18时00分。
(二)资格提交内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证明(原件盖章)、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盖章)、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合同等相关材料)、声明函(原件盖章)、诚信承诺书(原件盖章)、服务方案(原件盖章),以上材料原件备查,密封投标,否则视为废标处置。
(三)我院将根据报名提交的材料,择优选择三家作为参与本次项目综合比价对象。
(四)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5- 84215590,18938866806
资料提交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8号龙岗区人民法院A920室。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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