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人民法院《龙岗审判》编印项目报名公告
龙岗区人民法院《龙岗审判》编印项目报名公告
为持续推进新时代法院文化建设,立足我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自办刊物《龙岗审判》在促进全院学术理论探讨、审执实务调研、司改经验交流、管理水平提升、文化氛围营造、干警才华展现、队伍素质提高以及研究和解决法院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与人大代表等沟通联络诸方面的重要作用,需将《龙岗审判》编印项目进行委托外包。现将采购需求予以公示,并接受有意向的供应商报价。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龙岗审判》编印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16万元(含税;4万元/期,一般4期/年,按实际出刊情况结算),包含版面文图设计与编排制作、印刷、包装、运输等费用。
(三)项目情况:每年1、4、7、10月中旬编印;纸张要求:封面为250克特种纸,内页为150克铜板纸;彩色印制,90-100页/册,900册/期。
(四)实施期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五)项目需求:
1.需要根据龙岗法院对刊物的栏目设置、版式要求、风格定位、美学标准进行排版编印。我单位提供文章、图片等电子版内容,承接单位应根据刊物设计编印要求进行封面设计、内页排版、制作搭配适当插图以及批量印刷等工作事宜,需庄重、朴素、美观、大方,给人赏心悦目之感。
2.承接单位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或商品名称及其他权利的要求及索赔。
3.承接单位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不得为任何其他目的自行使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该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
(六)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比价法。
(七)为保证服务质量,我单位派人进行验收。
(八)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我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九)本次采购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报名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原件备查)。
(二)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必须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报名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说明)。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说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需求公示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服务报价表
2.售后服务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项目服务方案
5.企业诚信声明函
6.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声明函
7.政府采购报名及履约承诺函
8.其他在采购需求公示中要求的文件及其证明材料
上述文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报名文件目录,装在封密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面上务必注明报名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式样和签署
1.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2.报名文件的正本需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每页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将其附在报名文件中,报名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报名文件签字人用姓或者首字母在旁签字或由报名单位加盖公章才有效。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和地点
(一)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18时止。
(二)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755-28923090。
(三)资料提交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8号龙岗区人民法院A828室。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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