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罪犯殷小侠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公示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2-15 浏览次数:99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3)粤0307刑更7号
罪犯殷小侠,女,1981 年 4 月 1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42129198104014322,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地址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陶庙镇黄庄行政村孙大庄 219 号。
2022年11月29日,本院作出(2022)粤 0307 刑初 2310号刑事判决书,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罪犯殷小侠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依法追缴殷小侠非法所得人民币 1000元,上缴国库。现判决已经生效。
2023年2月10日,罪犯殷小侠以其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特于即日起向社会公示三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出。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
联系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张玉婷、张泰宏
联系电话:0755-28287135、0755- 84506659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8号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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