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罪犯李爽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公示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9-29 浏览次数:306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关于受理罪犯李爽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公示
(2022)粤0307刑更25号
罪犯李爽,女,2002年9月2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30521200209227667,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湖南省邵东市灵官殿镇三联村庆于组7号。
2022年8月23日,本院作出(2022)粤0307刑初1559号刑事判决书,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李爽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现判决已经生效。
2022年9月27日,李爽以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特于即日起向社会公示三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出。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
联系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张玉婷、吕思琪
联系电话:0755-28287135、0755-28921528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8号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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