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法院关于恢复现场开庭及现场诉讼服务的通告
龙岗法院关于恢复现场开庭及现场诉讼服务的通告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造成疫情风险,根据深圳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本院有关恢复现场开庭及现场诉讼服务的调整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3月21日起,本院(含院本部、各人民法庭)恢复现场开庭及诉讼服务;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来访接待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恢复现场办公。
二、有关立案、提交资料、阅卷、查询、庭审、信访等诉讼服务需求,提倡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深圳移动微法院”等线上渠道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办理和咨询,非必要不到现场办理。
三、确有必要前来本院现场办理业务的人员请提前在微信公众号“龙岗法院服务号”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请截图保存预约成功页面。办理业务当日,请持预约人身份证件及预约截图交工作人员核验。
预约方式:扫描或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关注“龙岗法院服务号”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屏幕下方“我要预约”,按屏幕指引进行预约申请,预约成功后页面将显示预约编号和预约日期。
四、所有前往本院现场办理业务的人员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体温检测,通过“电子哨兵”打卡登记或扫“场所码”,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均需绿码)。确有特殊情况的,请联系承办法官、法官助理或拨打0755-88912368咨询。
在封控区、管控区内或健康码显示为红码、黄码,或无法提供符合上述时限要求核酸检测证明的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请暂缓来访,并最迟在开庭前1个工作日与案件承办法官或法官助理联系申请改期或线上开庭。可拨打传票等法律文书上留存的联系电话或0755-88912368服务热线查询。
因疫情防控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龙岗法院将密切关注疫情动态,按上级指示要求,随时更新防疫要求,如有调整,将及时发布公告。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感谢您的配合!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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