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决定对罪犯周显涛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的公示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1-11 浏览次数:73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罪犯周显涛,男,1991年11月16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32928199111161512,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杉阳镇杉阳村委会博南路282号。。
2021年12月17日,本院作出了(2021)粤0307刑初3191号刑事判决书,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周显涛有期徒刑七个月。改判现已生效。
2022年1月7日,罪犯周显涛以患有2型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肾功能不全(肾前性)、原发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电解质紊乱等多种严重疾病为由向本院提出监外执行申请,并提交了相关医学材料。
现罪犯周显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拟决定对罪犯周显涛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
为增加司法透明度,推行阳光司法,特于即日起向社会公示三天,如有异议,可直接向本院提出。
电话:0755-28923393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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