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犯赵帅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6-28 浏览次数:132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罪犯赵帅,男,1984年10月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220112198410023618,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山河街道羊圈村瓦盆窑屯。因本案于2020年9月21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因患有严重疾病,同年9月27日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于2021年2月25日被逮捕,后因患有严重疾病,于同年3月2日被取保候审。
2021年3月8日本院作出(2021)粤0307刑初491号刑事判决书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赵帅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裁判生效后,罪犯赵帅以其患有肺癌未愈并转移至胰腺,现行动与生活困难,需要长期服药与住院治疗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为增加司法透明度,推行阳光司法,特于即日起向社会公示三天,如有异议,可直接向本院提出。
电话:0755-28501990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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