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罪犯田仕谋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6-18 浏览次数:113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罪犯田仕谋,女,1995年8月23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13001199508231222,汉族,初中,户籍所在地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因本案,于2018年5月23日被羁押,次日被取保候审。
2019年9月11日,本院作出(2019)粤0307刑初3082号刑事判决书,以介绍卖淫罪判处罪犯田仕谋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罪犯田仕谋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经查,罪犯田仕谋的疾病诊断:宫内早孕,胚胎存活,绒毛膜促进腺激素104646mIU/ml。综上,罪犯田仕谋系怀孕妇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款的规定,拟决定将罪犯田仕谋暂予监外执行。
为增加司法透明度,推行阳光司法,特于即日起向社会公示三天,如有异议,可直接向本院提出。
电话:0755-89552390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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