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龙岗法院E网送达项目招标需求
2019年龙岗法院E网送达项目招标需求
一、简介
(一)预算金额
本项目财政预算金额为7,50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计划编号:
(二)采购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三)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是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邮政集团于2010年6月联合各省邮政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国有股份制公司,是中国经营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网络覆盖范围最广、业务品种最丰富的快递物流综合服务提供商。
2018年,为解决司法文书送达难及减少法官助理送达事务性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在中院的统筹指导下,在龙岗法院进行智慧法院项目升级,建设E网送达平台及送达中心。因项目涵盖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网格化送达等多种送达方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及《国家邮政局526号通知》规定,结合法院专递方式,指定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共同构建E网送达平台,将整体送达服务外包予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二、项目技术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E网送达服务采购工作,根据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要求,拟对E网送达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招标工作。据统计,龙岗法院2018年民商事案件新收23813件,刑事案件新收5307件,执行案件新收21481件,2019年预计需送达案件量约60000宗,其中民商事案件每宗案件送达次数不少于四次,送达难,一直困扰法院工作。为彻底解决司法文书送达难及减少法官助理送达事务性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在深圳中院的统筹指导下,龙岗法院进行E网送达项目建设,对司法送达进行智能升级,项目需囊括了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直接送达(含网格化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六种送达方式,中标方应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并在送达中心设立送达专员、审核封装专员等具体事项负责人员,并建立问题反馈机制,将问题反馈时限控制在2天内,实现系统的不断优化。现计划开展2019年度的E网送达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作,经测算,经费预算为人民币750万元。预算构成如下:
E网送达项目预算主要包括一次性固定投入、耗材费用、场地装修费、系统开发费用、送达费用及信息费用;初步计算为一次性固定投入+耗材费用+场地装修费+系统开发费用+送达费用+信息费+管理费用=7500000元。关于网格化送达费用补充说明:当受送达人地址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内且无送达地址确认书时(首次送达),系统自动判定进行网格化送达,以上预算仅含深圳邮政将司法专递邮件送至社区网格办的费用,不含网格员投递费用。(电话费的问题)
三、送达流程及规则
(一)流程规则描述
1、创建任务后首先进行电子送达,若无受送达人身份证号码则不进入电子送达流程。
2、若电子送达成功,则结束送达,并生成送达报告;若电子送达失败,判断是否有送达地址确认书。
3、有送达地址确认书的部分仅进行邮寄送达。
4、无送达地址确认书的部分,则进行同步送达(即同时对原告提供被告地址、网格办提供地址、户籍地址及助理维护地址发起送达)。
5、同步送达规则:三个地址(原告提供被告地址、网格办提供地址、户籍地址)中若存在龙岗范围内的地址,送达中心选择一个发起网格化送达,地址选择优先级为网格办提供地址>原告提供被告地址>户籍地址。其余地址发起邮寄送达;若不存在龙岗范围内的地址,则全部进行邮寄送达;若仅存在一个龙岗范围内地址,则发起网格化送达。
6、同步送达发起的多的地址中,其中一个送达成功即视为本次送达任务送达成功,送达流程结束并生成送达报告。
7、同步送达失败后,以户籍地址作为首选地址进行下一步判断。
8、判断户籍地址是否在深圳市内。若户籍地址在深圳市内(户籍地址未进行网格化送达)则进行直接送达;在深圳市外则对该地址进行委托送达同时进行公告送达。
9、若直接送达或委托送达成功,则本次送达成功并生成送达报告;若直接送达失败,则流转至公告送达。
10、公告送达期满,本次送达成功并生成送达报告。
(二)送达规则描述
1、电子送达
时限:1日
成功条件:
受送达人当日通过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手机接收的验证码登陆送达平台,系统自动加载“龙岗区人民法院电子送达确认书”,当事人勾选同意则正常签收。当事人勾选同意的时间为送达成功时间。送达报告中描述“受送达人某年某月某日某时登陆某平台签署同意电子送达确认书”。
失败条件:
受送达人当日未登陆电子送达平台或受送达人登陆电子送达平台但不同意电子送达。
2、邮寄送达
2.1邮寄送达(有送达地址确认书)
时限:结合五天三投及受送达人所在地域不同(区分同城、省内、省际),送达时长不超过10日。
成功条件:
(1)受送达人为自然人,其本人凭有效证件签收,且注明本人签收及身份证号码
(2)受送达人为自然人,其同住成年家属(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等)凭有效证件签收,且注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及身份证号
(3)受送达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其他负责人/前台收发室签收,并加盖法人公章,注明签收人的职务及身份号码
(4)受送达人提供地址不准确导致其未实际接收诉讼文书,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5)受送达人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法院,导致其未实际接收诉讼文书,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6)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其未实际接收诉讼文书,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失败条件:
不存在送达失败的情况。
2.2邮寄送达(无送达地址确认书)
时限:结合五天三投及受送达人所在地域不同(区分同城、省内、省际),送达时长不超过10日。
成功条件:
(1)受送达人为自然人,其本人凭有效证件签收,且注明本人签收及身份证号码
(2)受送达人为自然人,其同住成年家属(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等)凭有效证件签收,且注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及身份证号
(3)受送达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其他负责人/前台收发室签收,并加盖法人公章,注明签收人的职务及身份号码
失败条件:
(1)送达地址查无此人/单位
(2)送达地址长期无人/在外
(3)送达地址欠详/有误
(4)受送达人已搬迁
(5)电话拒接/长期无人接听
(6)无联系电话/电话有误/停机
(7)其他送达失败的情况
3、网格化送达/直接送达
成功条件:(必须附送达照片,照片需准确、清晰可见具体路名、门牌号,送达回证上需详细说明送达情况)
(1)受送达人为自然人,其本人凭有效证件签收,且注明本人签收及身份证号码
(2)受送达人为自然人,其同住成年家属(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等)凭有效证件签收,且注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及身份证号码
(3)受送达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其他负责人/前台/收发室签收,并加盖法人公章,注明签收人的职务及身份证号码
(4)确认送达地址准确无误,受送达人明确表示拒绝签收后可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情况并留置送达
失败条件:
(1)送达地址查无此人/单位
(2)送达地址长期无人在外
(3)受送达人已搬迁
(4)其他送达失败的情况(注意:若网格化送达失败,需在送达地址门口张贴《领取法律文书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并拍照)
4、委托送达
成功条件:外地法院送达成功并将资料邮寄回本法院。
5、公告送达
成功条件:刊登公告的时间距离开庭日期必须在 60 天+举证期(15 天或 30 天)以上,否则需要重新公告。
查看方式:进入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审判流程公开/公告信息/送达公告通过检索案号查看。
四、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可续签两次,即最长不超过三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每年度合同期结束后,经采购方对中标方服务质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个年度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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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中标方需在次月初(每月5日前)提交相关发票到采购人,采购人在次月10日前将本月的相关费用转到中标方对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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