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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自动免职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5-15  浏览次数:642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通知》(法发【2019】12号文)要求,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

深圳市龙岗区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5月13日依法任命的我院人民陪审员焦虹、叶丽芬至2020年5月13日任期已届满,上述两位同志的人民陪审员职务自2020年5月14日自动免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规定,现予以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