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预算
一、 主要职能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一)审判法律规定、上级法院指定由本院管辖和本院认为依法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二)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及申请再审案件;(三)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四)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五)负责本院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六)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七)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八)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编制情况
本单位设 15个科室、8个派出法庭,下设事业单位1个,直属行政机构1个。编制内实有人数418人,其中行政编制272人,事业编制11人,雇员编制135人。聘员196人,退休人员26人。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任务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绘就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人民司法事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2015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落实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为重点,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审判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突出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致力于服务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
(二)致力于提高审执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
(三)致力于满足群众司法需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
(四)致力于提升公正司法能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四、2015年部门预算
为完成上述工作目标和任务,2015年预算总体情况如下: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5年预算收入1813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补助)16152万元,上年结转1981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预算支出18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11万元,项目支出5822万元。
附件1:龙岗区人民法院2015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附件2:龙岗区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件3:龙岗区人民法院2015年度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项目计划表
附件4:龙岗区人民法院2015年三公经费汇总表
龙岗区人民法院
附件1 | |||
龙岗区人民法院2015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 |||
单位:元 | |||
单位项目(收入) | 2015年预算 | 单位项目(支出) | 2015年预算 |
一、财政预算拨款(补助) 小计: | 161,517,212.00 | 一、基本支出 小计: | 123,105,612.00 |
财政拨款 | 118,077,212.00 | 人员支出 | 77,121,816.00 |
教育费附加 | - | 基本公用支出定额 | 12,839,150.00 |
罚没办案经费 | 1,000,000.00 | 基本公用支出非定额 | 20,200,310.00 |
纳入预算管理的一般非税收入 | 42,440,000.00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12,944,336.00 |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资金) | - | 其他人员支出 | |
其他公用支出 | |||
二、财政专户拨款 小计: | - | 二、项目支出 小计: | 58,225,343.14 |
纳入专户管理的一般非税收入 | - | 机构运行保障类项目 | 58,225,343.14 |
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资金) | - | 重点民生事业类项目 | - |
三、其他收入 | - | 一般事业发展性项目 | - |
本年收入合计: | 161,517,212.00 | 本年支出合计: | 181,330,955.14 |
四、上年结转 | 19,813,743.14 | 三、结转下年 | |
五、动用单位自有账户结余 | - | ||
总计: | 181,330,955.14 | 总计: | 181,330,955.14 |
附件2 | ||||||||
龙岗区人民法院2015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分类 | 项目名称 | 合计 | 公共财政预算 | 基金预算 | 财政专户 | 其他收入 | 上年结转 | 上年结余 |
总计 | 181,330,955.14 | 161,517,212.00 | 19,813,743.14 | |||||
基本支出 | 123,105,612.00 | 122,913,612.00 | 192,000.00 | |||||
人员支出 | 77,121,816.00 | 77,121,816.00 | ||||||
基本公用支出 | 33,039,460.00 | 32,847,460.00 | 192,000.00 |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12,944,336.00 | 12,944,336.00 | ||||||
项目支出 | 58,225,343.14 | 38,603,600.00 | 19,621,743.14 | |||||
办公设备购置 | 810,000.00 | 810,000.00 | ||||||
办公楼修缮 | 1,200,000.00 | 1,200,000.00 | ||||||
其他一般管理事务 | 12,587,100.00 | 12,419,100.00 | 168,000.00 | |||||
审判业务 | 7,151,692.78 | 6,500,000.00 | 651,692.78 | |||||
人民陪审员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涉法涉诉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案件执行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信息系统维护与开发 | 1,6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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