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法院2019年度党员“红色文化教育”
专题培训自行采购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结合龙岗法院实际工作,拟于2019年对全院部分党员进行“红色文化教育”专题培训,不断拓宽党员学习的渠道,丰富教育形式,健全轮训制度,激发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和模范作用发挥,不断提升审执质效,推动全院各项工作落实。
一、项目名称:2019年度党员“红色文化教育”专题培训
二、项目概况:对我院2019年党员干部赴沂蒙山、西柏坡、古田接受传统教育和学习培训提供相关服务
三、招标相关事宜:
1.项目名称:2019年度党员“红色文化教育”专题培训
2.招标方式:公开采购
3.预算经费:528000元(师资费和交通往返费用另外计算)
4.资金来源:2019年预算资金
5.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由我院采购联合小组对服务商进行资格审查评分后,综合评分法定标,确定1家候选服务商)
四、投标服务商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拥有法人资格,有从事政府行业相关培训的中国境内的机构;
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管理方法和政府采购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供应商在2019年4月8日 10:00 至2019年4月9日 16:00 期间进行投标报名响应(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公司方案及联系方式,逾期报名者,我院将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2019年4 月10 日 10:00。
6)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七楼会议室。
7)本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8)我院办公室拥有最终解释权。
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龙岗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755-28923398、3733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8号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8日
附件:采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