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财政局以及市中级法院要求,我院参照《广东省法院系统审判制服及服饰预算支出标准及编制规范》采购审判制服及服饰一批,诚邀符合资质的优秀企业参与报名,最终以综合比价方式确定供应商,现将有关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度审判制服采购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述:为我院干警制作审判制服及服饰。
(二)采购需求:定制夏服、春秋制服等,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报价单的产品名称。
(三)采购数量和款式:定制审判制服及服饰数量不超过人民币176400元(含税),款式和数量以合同约定或采购人下单为准。
(四)项目预算总金额:¥176400元(含税,最高限额)。
(五)采购方式:综合比价法。
本项目由各投标供应商根据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资料和采购需求报价单,我院将以综合评分法从投标供应商中择优选择一家作为意向供应商。
(六)项目需求:采购产品必须为国产品牌。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上门量体服务(一次量体,一至两次补量,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有售后问题,安排师傅上门售后。
(七)为保证货物质量,我院派人进行现场验收,以最终验收报告合格为准。
(八)为避免供应商恶意低价报名,我单位认为报价过低且无法完成项目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供应商需承诺在此报价范围内提供相应的货物,否则需按报名价的10%缴纳违约金。
(九)审判制服及服饰的各项标准规范应符合法院系统的规定,报价超限额的不予中标。详见附件2。
三、商务条款
(一)售后服务要求
1.修改响应及解决时间:服务期间,中标人将向采购人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支持,如有制服不合身等情况,在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的2小时内响应,中标人与采购人约定时间派专人在采购人现场进行处理,给予及时修改或更换,直到全部合身满意为止。
2.维护保养: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保证制服有2年使用期限,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投标文件说明的服务承诺做好免费保修等服务,免费保修期限为2年,按制服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但属于正常合理损耗的应由采购人承担。
3.所有制服质保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供应商上门服务,即由中标供应商派员到制服使用地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二)其他商务要求
1.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中标人必须承担货物包装、运输、验收检测和提供合理修改等其他类似的义务。签订合同后60天内交货。
2.验收:中标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
3.违约:1.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需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支付违约金并解除合同;2.中标人逾期交货的,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支付违约金;3.中标人以次充好,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按合同总金额10%支付违约金。
4.付款:甲方收到乙方正规发票及报账资料后,按照财政审批流程支付对应款项。
5.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或当实际采购支付金额累计达到项目总金额时,以先到条件为准,本项目自动终止。合同期结束后,经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合格则可根据实际情况续签2026年制服采购,最多可续签一次。
四、报名供应商要求
(一)报名单位必须是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良好,经营范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报名单位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报名人在《采购报名及履约承诺函》作出说明)。
(三)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五、报名文件的编制
(一)报名文件的构成
报名人应完整地按需求公示提供的格式制作报名文件。
报名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采购需求报价单;
2.项目实施方案;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提供夏服、春秋服、衬衣的布料各一份,布料不退回或提供样衣,样衣评审后退回;
5.企业诚信声明函;
6.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声明函;
7.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9.其他在采购需求公示中要求的文件及其证明材料;
10.近三年(2022年1月以后)同类业绩及履约评价;
11.报名人可根据项目情况提供其他相关文件。
上述文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报名文件目录,装在封密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面上务必注明报名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式样和签署
1.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2.报名文件的正本需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每页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将其附在报名文件中,报名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报名文件签字人用姓或者首字母在旁签字或由报名单位加盖公章才有效。
六、报名资料及提交时限
(一)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9日18时止。
(二)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公司方案及联系方式,积极报名响应,逾期报名者,我院将不予受理。
(三)报名资料请自行密封好,我院将根据提交的报名资料以综合比价法选出中标单位。
联系人:周小姐 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5-28923505 0755-84652051
资料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8号龙岗区人民法院A506室。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5年6月16日
★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前,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或相关财政政策调整或取消本项目采购,由此造成的不便或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方式:提供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