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970
6
22
252
690
备注:由于目前深圳市已启动公务车改革,预计今年我院公务用车购置费项目不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