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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TSA电子证据固化系统”获龙岗区科技创新奖

作者:龙岗区人民法院  信息来源:龙岗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1-12-21  浏览次数:193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11月17日,在龙岗区2009-2011年度科技创新奖励大会上,我院自主研发的“人民法院TSA电子证据固化系统”获得重大工程项目类创新奖。据了解,这是国内基层法院首次作为研发主体获得政府科技创新奖。
“人民法院TSA电子证据固化系统”是我院以院长黄常青为组长、知识产权庭副庭长龙富泉等法官为成员的课题组,经过五年多时间潜心调研开发的成果。“TSA(Time Stamp Authority 可信时间戳)”系统以数字时间戳技术、数字签名技术复合构建而成,由国家授时中心、时间戳中心、CA认证中心以及诉辩双方和技术法官小组多方共同监督完成认证,是国内外首次在司法领域有效应用计算机技术,解决了电子证据保全的完整性与权威性难题,可直接服务于同电子证据相关的民事、商事、刑事、行政审判实践以及文化市场管理等领域。2011年4月,我院就“TSA”系统向龙岗区科技局申报“科技创新奖”,历经半年的初审、复试、专家评审答辩等程序,该成果最终获得2009-2011年度龙岗区唯一重大工程项目类创新奖。
我院先后运用该系统审理了“芝华仕”沙发仿冒纠纷、“利龙湖”反不正当竞争、美国参数技术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等一批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2011年1月,世界软件巨头美国微软公司和西门子公司向我院提起4桩诉讼,诉深圳某公司侵犯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索赔140万元人民币,我院运用“TSA”系统对被告公司采取证据保全措施,进而成功调解了该案,既依法保护了权利人,又净化了市场经济环境,还避免了责任承担可能带给侵权企业的重创。此案的成功调处经《深圳特区报》、搜狐网等媒体报道后,在海内外引起良好反响。
我院在研发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调研文章被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中国科技法学会核心期刊《科技与法律》登载,之后又被多家网站转载,影响广泛;2010年2月,我院调研报告《数字环境下知识产权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与破解对策——人民法院TSA电子证据固化系统之构建与应用解决进路》获得广东省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2010年11月,在广东省珠三角地区版权工作联席会议上,该创新成果又被写入《广东省著作权行政执法立案操作指南》,基层法院的科研成果被省版权局行政执法规程推广应用,尚属首次。2011年4月19日,在由我院主办的“计算机法证技术交流研讨会”上,“TSA”系统受到国内外专家学者和企业界代表的一致关注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