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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法庭抓好三项工作促进机关作风大提升

作者:龙岗区人民法院  信息来源:龙岗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1-09-29  浏览次数:193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去年年底以来,大鹏法庭以机关作风大提升活动为契机,大兴“想干、敢干、快干”之风,结合辖区社会经济特点和法庭实际情况,努力抓好党建示范点、服务辖区、排头兵三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果,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一、创立党建示范点,点燃“想干”事的激情
大鹏法庭辖葵涌、大鹏、南澳3个街道25个社区,是我院地处最偏远,辖区面积最大的法庭,现有工作人员23人,其中审判人员4人,法官助理6人,党员7人。近年来,法庭受理案件数年均达到3000多件,人少案多矛盾十分突出。为此,法庭党支部按照“支部建在法庭,党旗插到基层”的党建工作要求,经过努力争取被确定为党建示范点,把党建工作作为推动法庭审判执行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和保证,把法庭审判执行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为了顺利完成法庭的工作任务,法庭以4名党员法官为中心,全庭分为三个小组,按照“1+2+1”的模式(即1个党员法官为组长,配备2名法官助理,1名人民陪审员),实行组员对组长负责,组长对庭长(即支部书记)负责,使党员法官及其工作人员成为大鹏法庭的办案主力和工作骨干,形成“一个党员一盏灯、一个支部一面旗”的示范效应,始终发挥着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目前,各小组已经形成了你追我赶的工作氛围,潜在的工作热情得到释放,半年来,没有一名工作人员受到投诉。
二、提高服务辖区水平,强化“敢干”事的决心
法庭党支部认识到,法庭处于联系群众、司法为民的第一线,要不断强化“敢干”事的决心,把为辖区社会经济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作为法庭不可推卸的职能使命:第一,积极推进“法官进社区”和“法官进企业”活动。去年底今年初,法庭党支部先后通过两项活动建立了社区、企业法官制度和司法联络员制度。今年3月,依托大鹏法庭为平台,市中院民四庭、民六庭和龙岗法院组织挂点葵涌、大鹏、南澳三个街道各社区的50余名法官,举办“法官进社区”培训班,由此将启动于去年11月的“法官进社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一方面,法庭充分利用司法联络员人头熟、地缘熟、社情民意熟的优势,切实发挥司法联络员的“通讯兵”作用,将发现的问题及隐患从司法角度进行分析,及时和街道相关部门沟通并采取预防或解决措施,将小矛盾化解在社区;另一方面,挂点法官通过每月走访社区、企业开展座谈交流,设立社区、企业法律讲堂和调解培训班,做好诉调对接工作等形式扎实开展活动。今年1-6月以来,法庭党支部先后为社区群众讲解法律讲座385人次,为社区司法联络员设立调解培训班172人次,司法确认349宗,主动为群众、企业分忧解难,将小矛盾化解在基层。第二,充分发挥葵涌巡回法庭优势开展审前调解工作。大鹏法庭利用巡回法庭利民便民、群众基础扎实的优势,加大了审前调解工作力度,今年前两个季度共调解案件482件,调撤率77.40%。第三,主动做好大运分会场的维稳排查工作。由于辖区有七星湾和海上运动基地暨航海学校两个大运会分赛场,法庭加强了易激化、群体性等案件的排查化解工作,积极与相关职能机构协调化解社会矛盾,确保赛区的和谐稳定。
三、争创法院排头兵,提速“快干”事的效率
法院排头兵工作是法庭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王小波庭长通过各种会议,反复强调“排头兵”工作的重要性,并建立起一套详细的排头兵工作制度,确保法庭审判工作达到排头兵目标。具体包括:一是将排头兵工作作为法庭的重点工作进行精心部署,要求各法官组别常抓不懈,“立足审判搞好排头兵,以排头兵目标促审判”。二是组织全体法官以及内勤参加排头兵指标学习和研究。通过对排头兵指标的分析、学习,法官们更深化了对指标的认识,把握了各个阶段的工作技巧和方法,狠抓工作效率,重视审判调解和执行和解工作的开展。三是每半月召开一次庭务会议。月初会议主要总结上个月的排头兵指标情况,共同分析工作困难,寻找解决之策;月中会议主要针对报表发表意见,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工作、提高效率的方案。四是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排头兵数据分析。重点排查未达标项目,从而确定下一季度攻坚指标,指导全面的审执工作。据统计,2010年法庭在案件受理数量稳步上升的形势下保持了审理质量稳步提高,其中上诉发改率为9.42%,低于排头兵指标10%的上限要求;调撤率达到85%,同比增长40%,为历年最大升幅。由于工作表现突出,大鹏法庭被评为2010年度龙岗区法院排头兵工作先进集体。今年1-8月,法庭排头兵指标在全院连续8个月名列前茅,实现了以抓党建促审判、以抓排头兵工作提升党支部战斗力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