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法院平湖法庭、大鹏法庭(环境资源法庭)修缮加固配套信息化建设项目咨询服务报名公告
我院拟开展平湖法庭、大鹏法庭(环境资源法庭)修缮加固配套信息化建设项目,启动前期项目立项工作。现需采购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的编制等服务,我院拟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的优秀企业参与报名,最终以综合比价方式确定供应商,现将有关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龙岗法院平湖法庭、大鹏法庭(环境资源法庭)修缮加固配套信息化建设项目咨询服务。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述:本次采购的龙岗法院平湖法庭、大鹏法庭(环境资源法庭)修缮加固配套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的编制服务,中标人应提供全程咨询,直至完成发改批复立项,并与设计对接。
(二)本项目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高原路63号平湖人民法庭、大鹏新区大鹏街道鹏新西路38号大鹏法庭(环境资源法庭)。
(三)采购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智能楼宇建设;
2.智慧法院建设;
3.诉讼服务相关建设;
4.综合布线建设;
5.市政数局和市发改委要求的其他资料。
(四)项目预算金额:以市发改委批复价格为基准,投标人以折扣率的形式报价,招标单位不承担发改批复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且最终结算价不超过同类型项目金额。
(五)采购方式:综合比价法。
(六)为避免供应商恶意低价报名,我院认为报价过低且无法完成项目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供应商需承诺在此报价范围内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否则需缴纳按报名价10%的违约金。
(七)供应商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提供咨询服务的过程中接触到的业务信息或其它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三、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按照双方审定的进度计划完成各项工作内容(包括文件编制、内部评审、专家评审),保证质量,及时报告;中标单位应具备按时完成本服务项目所需的充足的人力及其它资源保障。根据项目进度要求,需配备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中标单位应当熟悉信息化项目的立项流程,帮助我院完成向市中院、市政数局、市发改委的申报程序,并按我院、评审专家及相关部门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工作和文件。
(三)本项目咨询服务包含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报告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编制必须完全符合《深圳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编制指南》和《深圳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指南》的要求。
(四)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深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建议书对项目总体架构、逻辑架构、系统功能、部署方式进行合理的设计和规划,并理清各子系统之间的逻辑关系和物理关系,保证所服务的实体之间能够安全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2.项目建议书应根据项目涉及部门、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难度等特点,从实际出发分析编制;要充分考虑整体安全要求,综合考虑系统及其相关的各种实体和环节,综合使用各层次不同的安全手段。
3.须完成本项目的调研、建设方案编制、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项目的需求分析:包括现状分析以及需求分析(业务需求、功能需求、性能需求、安全需求等);
(2)项目的总体建设方案:项目建设原则、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设计思路、项目总体架构;
(3)项目的分项建设方案:对各子系统进行设计形成项目建议书;
(4)所需设备、材料及工程清单;
(5)编制项目建议书文件;
(6)提出项目实施组织、进度及运营等相关建议;
(7)详细描述项目需求、项目建设目标与任务,明确业务处理流程、功能和性能需求;
(8)根据项目需求分析,明确初步设计对象及内容,设计系统的总体架构;
(9)根据项目的内容组成和技术特点,进行系统划分,并对各组成部分进行设计;
(10)编制实施计划, 列出预算费用汇总表和各单项工程费用明细表,说明经费来源,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等;
(五)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建设项目依据、必要性及迫切性;搜集相关资料与规划,分析相关政策和环境,结合未来发展规划,明确项目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
2.明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需求,对我院规划进行全面深入调研,充分掌握现状,发掘其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需求,明确其对建筑的功能、规模、服务等各方面的需求。
3.按照甲方的需求,合理科学确定项目的发展目标和定位,配置内容和规模。
4.配合甲方论证和研究,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根据调研的需求和确定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规模,结合对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先进性、可实施性进行分析论证,确定最终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方案。
5.合理确定项目投资估算。
6.投标人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准确清晰的描述项目建设原则、总体目标、总体架构,充分围绕法庭情况编制工作方案。
7.对该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及人员配置情况。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技术方案,对项目硬件设备投资、软件系统投资,项目投资估算等进行全面分析和论证,达到国家及深圳市相关规定要求。
四、商务需求
(一)中标人在本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编制过程中的主要负责人及分项负责人必须与其在投标文件中的拟派出人员一致,若确实需要更换拟派人员的,需征得采购人的同意,而且更换的人员的技术职称必须高于或等于拟派人员的技术职称,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双方的合同且并不需为此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人必须在深圳市设置常驻机构以保证工作的持续开展,直至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编写完成。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双方的合同且并不需为此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服务期:投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编制工作,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审通过,批复立项为止。
(四)合同签订之日起,及时开展合同服务约定的相关工作。对一些项目的完善或修改等要求,24小时内及时响应并回复。
(五)服务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六)报价要求
1.因本项目处于立项的前期阶段,投资额未知,故本项目服务费报价采用折扣率报价,不做具体金额报价,最终合同结算金额为发改委批复的前期费用乘以折扣率。
报价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折扣率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固定值,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低于其企业成本。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予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可能遭到拒绝,还可能视作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七)付款方式: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通过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审并完成立项,并按程序落实项目前期咨询费用后,一次性支付相关咨询费用。
(八)违约责任:中标公司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招标文件的保密工作,不得向任何公司和个人泄露相关项目的招标资料及文件内容。如发生资料泄露事件,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报名供应商要求
1.报名单位必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按照商业法规运作的机构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报名。
2.报名单位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六、报名文件的编制
(一)报名文件的构成
报名单位应完整地参照附件提供的《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和权重分值表》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应包括下列部分:
1.项目报价表;
2.商务需求方案;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5.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盖章);
6.产品清单(报名单位根据项目附件需求提供详细产品清单,包括品牌、参数、规格等);
7.企业诚信声明函;
8.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声明函;
9.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10.其他在采购需求公示中要求的文件及其证明材料;
11.报名单位可根据项目情况提供其他相关文件。
上述文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报名文件目录,装在封密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面上务必注明报名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式样和签署
1.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2.报名文件的正本需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每页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将其附在报名文件中。报名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报名文件签字人用姓或者首字母在旁签字或由报名单位加盖公章才有效。
七、报名资料及提交时限
(一)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18时止。
(二)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公司方案及联系方式,积极报名响应,逾期报名,我院将不予受理。
(三)报名资料请自行密封好,我院将根据提交的报名资料以综合比价法选出中标单位。
联系人: 詹先生,联系电话:0755-84215810。
资料提交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8号龙岗区人民法院A318室。
附件: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和权重分值表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4年5月10日
附件
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和权重分值表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报价部分(A) |
0.30 |
投标报价 |
得分计算(100分) 报价得分按照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注:投标报价超采购预算的,该项不得分 报价部分得分(A)= 报价得分*0.30 |
技术部分(B) |
0.4 |
B1.项目同类业绩经验(30分) |
(1)参与过副省级城市以上(含)级别法院的“信息化”集成类项目的规划咨询或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工作,每一项计10分,最高不超过20分。 (2)参与过副省级城市以上(含)级别法院的“智慧法院”项目的规划咨询或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工作,每一项计10分,最高不超过10分。 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B2.技术人员情况(40分)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资质: (1)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证书(通信信息专业)得10分; (2)具有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得10分; (3)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10分; (4)具有注册资格QMS审核员证书得10分; 评分标准: (1)提供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投标人为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未提供社保证明的,本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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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技术支撑情况(20分) |
(1)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CMMI-3级认证得10分; (2)具有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颁发的《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标准符合性证书》(DCMM)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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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服务保障(10分) |
(1)对项目的质量保障措施方案描述的全面、准确、科学进行横向比较,优得10分;良得7分;中得3分;差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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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得分(B)=(B1+B2+B3+B4)*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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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C) |
0.3 |
C1.供应商 资质情况 (30分) |
(1)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范围:电子、信息工程)得10分; (2)具有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颁发的《ITSS信息技术服务咨询设计标符合性证书》得10分; (3)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得10分;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不得分。提供有效的资格(认证)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
C2.供应商 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50分) |
(1)具有有效的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0分; (2)具有有效的ISO 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0分; (3)具有有效的ISO/IEC 27001:2013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0分; (4)具有有效的GB/T45001-202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0分; (5)具有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得10分; 提供有效的资格(认证)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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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供应商 资信信用等级情况 (20分) |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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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得分(C)=(C1+C2+C3)*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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