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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法院司法建议推动餐饮服务“红黄绿分区”名录工作在全市落地推广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10-23  浏览次数:738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期,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落实龙岗法院司法建议,在全市推广餐饮服务红黄绿分区”名录工作,从源头减少餐饮油烟扰民现象,有效治理餐饮油烟扰民问题,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治理效果。

一是延伸审判职能,“见微知著”找病因。2021年,龙岗法院受理了一起餐饮企业不服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诉讼案件,案涉餐厅开设在不具备排烟条件的商住综合楼内,且存在严重油烟扰民情形,龙岗法院为此发出全市首张环境保护禁止令,并依法驳回该餐饮企业诉请。经深入分析案件发生的深层原因,龙岗法院发现,由于商事登记环节未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且与后续环境执法不同步,部分有油烟异味的餐馆开设在不具备排烟条件的商住综合楼这不仅导致油烟严重扰民并引发大量投诉,还导致该类餐饮企业领取经营许可证后,又因违反环境法禁止性规定被责令关闭而遭受投资损失,诱发市民、餐饮企业、行政机关之间的矛盾。

二是做实能动司法,“对症下药”治油烟。针对上述发现的问题,龙岗法院分别向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市住房和建设局3家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对开设餐饮企业的建筑物设置标识并明确分类,实行餐饮服红黄绿分区。针对属于禁止开设“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居民住宅楼、未配备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可用红色标识予以分类;对于可以加装专用烟道的建筑物,可用黄色标识予以分类;其他符合开设餐饮条件的建筑可用绿色标识予以分类。上述清单可根据实际动态调整,在商事登记前端提供预警性提示,避免前端商事登记许可和后端环境行政执法责令企业关闭相冲突的情形。

三是坚持一抓到底,“没完没了”抓落实。龙岗法院落实司法建议跟踪问效机制,做好“发前沟通”与“发后跟踪”工作,推动司法建议落地见效。发出建议后不久,3家被建议单位均回函表示采纳龙岗法院司法建议,将加强环保、市监、住建、规划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分工协作,优化商事登记前端风险提示,预防和减少后续可能因环境执法导致的经营风险。收到回函后,龙岗法院持续跟踪司法建议落实情况,防止司法建议停于“纸上”。2021年,福田区生态环境部门在福田区率先探索实行餐饮服务“红黄绿分区”监管措施,累计梳理名录5批次近700条,并主动对接市场监管、街道等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事前事中介入。

四是实现治理一片,“落地有声”见实效。作为“红黄绿分区”名录工作的首个试点区,福田区试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2023年以来油烟废气投诉量同比下降45%。2023年7月起,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推广餐饮服务“红黄绿分区”名录工作,并将该项举措作为解决餐饮企业源头臭气问题、推进民生诉求综合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要求各区动态梳理分区名录并进行分类监管,加强与市场监管、住建、城管、街道等部门工作协同,强化餐饮服务项目事前提醒和风险预防,助力餐饮企业绿色发展,充分保障城市居民环境权益。

龙岗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将司法建议工作与其他各项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2020年以来,龙岗法院对在审判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社会治理薄弱环节等问题共发出司法建议148份,规定期限内回复率96%,回函采纳率达100%,多份被转化为被建议单位的整改行动方案和相关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