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告人陈俊洪、陈文轩、林玩童、林泽锋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一审判决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8-23 浏览次数:156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307刑初72号
本院受理的被告人陈俊洪、陈文轩、林玩童、林泽锋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现将一审判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告人陈俊洪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二、被告人陈文轩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三、被告人林玩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四、被告人林泽锋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五、在案冻结的银行存款及其孳息,按比例发还各集资参与人(附截至2023年5月4日经审计的集资参与人清单);在案冻结的深圳市联合信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车教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联合通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变价后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继续追缴并按照同等原则发还各集资参与人。
六、随案移送的深圳市联合信通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车教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公章各一个,予以没收处理。
上述案件目前仍在上诉期内,判决暂未生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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