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清单指引(试行)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民事起诉清单指引(试行)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
请您在起诉时准备好以下材料:
1.起诉状原件(份数为:其他当事人人数+1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A、当事人是自然人的:
居民身份证、深圳市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或港澳同胞回乡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经常居住地证明:公安局人口信息科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办理信息;或由居委会或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证明当事人从某年某月某日至今一直居住在本院辖区,已居住满一年
B、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①原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原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查询证明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证明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网站amr.sz.gov.cn、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示查询平台https://ss.cods.org.cn/)
*当事人为涉外、涉港澳台主体时,须提交经公证部门公证、认证的主体材料
3.当事人的委托代理材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请注明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及相应权限。
*原告为涉外、涉港澳台主体时,须提交经公证部门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或在本院工作人员前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代理人资格证明材料
A、律师代理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
②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B、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复印件
②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原件
③当事人属于该辖区的证明材料原件
C、近亲属或监护人代理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户口簿复印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D、员工代理其所在单位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员工证明书原件
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代理人劳动合同
④代理人缴纳社保凭证或领取工资凭证
E、公民代理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原件
③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a.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b.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c.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d.被推荐的公民是该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或者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4.证据材料
当事人提交的书证用A4纸复印并整理成册,如有光盘等其他形式证据亦一并提交,份数均为:其他当事人人数+1份
5.证据目录及说明
应写明所提交的材料证据名称、证明内容、页码
6.当事人材料清单
根据实际提交的材料在各项材料名称后填写(勾选)对应的份数、是否提交、并在“原件或复印件”栏注明各项材料是原件或复印件
7.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第三人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详细注明各方当事人的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并签字确认
8.原告提供被告/第三人送达地址线索书
详细注明各方当事人的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并签字确认
9.收款账户确认书
详细写明收款账户信息并签字确认
10.管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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