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起诉须知(试行)
深圳法院诉讼指引(2023年版)
民事诉讼起诉须知(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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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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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且受诉法院有权管辖。 |
起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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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有书面方式和口头方式,以书面方式为主,即原告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起诉须提交材料 |
1.起诉状 (1)载明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 (2)载明诉讼请求; (3)载明事实与理由。 2. 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材料 (1)当事人是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护照、港澳台胞回乡证等; (2)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 ①原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代码查询证明、营业执照或工商注册登记查询证明;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网站amr.sz.gov.cn、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示查询平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示查询平台https://ss.cods.org.cn/ 3.与案件相关的证据; 4.委托授权材料。 |
送达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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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告起诉时,应当注册深圳移动微法院,司法文书优先采用深圳移动微法院电子送达; 2.填报《送达地址确认书》,因送达地址填报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法院而导致诉讼文书未能接收,以邮件回执上注明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
劳动争议起诉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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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争议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3.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时,须提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开具的送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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