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法院生态文明法治实践基地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6-01 浏览次数:291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动延伸环境资源审判司法职能,龙岗法院充分发挥大鹏人民法庭(环境资源法庭)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优势,以“五品牌、两平台”为抓手,积极打造融党建工作、司法实践、普法宣传、成果展示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生态文明法治实践基地”。
“五品牌”:(1)“绿色党建”品牌。构建环境司法践行“两山”理论专题系列党课,以党建品牌引领环资审判和队伍建设;(2)“精品审执”品牌。率先出台环资审判类案指南,培育精品案例,探索生态修复机制;(3)“法润鹏城”普法品牌。联合生态公益组织,整合社会资源,开展青少年环保司法实践营、法庭开放日等主题活动;(4)“审学研”品牌。依托与西南政法大学、深圳大学共建环境资源理论和实践交流平台,持续产出具有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5)“最美法庭”品牌。大鹏人民法庭(环境资源法庭)作为广东法院十大“最美人民法庭”,持续完善软硬件设施建设。
“两平台”:(1)“环保超市”平台。搭建环境资源领域“一站式”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构建“调解优先,多方参与,协调联动,注重实质性解决争议”的环境纠纷化解机制;(2)“综合性外拓”平台。依托海洋湿地、古树名木、古村落、古建筑建设各类生态修复基地,在大鹏人民法庭(环境资源法庭)外部打造多元化生态文明法治实践示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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