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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龙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作者:龙岗区人民法院  信息来源:龙岗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3-22  浏览次数:344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区七届人大三次

会议文件(九)

 

龙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3日在龙岗区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龙岗区人民法院院长  刘一粟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

 

2022年,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坚强领导、上级法院悉心指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67174件,同比下降11.83%;结案62188件,同比下降4.30%;存案4986件,同比下降55.49%,超额完成市中级法院下达的2022年存案减半的目标,各项审判质效指标持续优化。

一、不断强化司法担当,助推高效能社会治理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保大局稳定。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797件,判处罪犯3662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王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涉黑涉恶案件3件11人,确保除恶务尽。开展春雷2022专项行动,审结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案件405件437人,切实维护广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严惩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审结于某伤医案,充分保障医护人员合法权益。依法防范、严厉打击养老诈骗,审结以海底椰冒充特效药养老诈骗案,全力守护老百姓养老钱。

妥善解决民事纠纷,稳社会秩序。全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37004件。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审结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格权纠纷案件455件,以司法力量保障人格权益,实现人民群众对良法善治的美好期盼。平等保护合法产权,审结财产损害赔偿、排除妨害、所有权确认等物权纠纷案件474件,让有恒产者有恒心。加大虚假诉讼整治力度,审结虚假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8件,并对原告罚款40万元,依法维护诚信诉讼秩序。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促社会和谐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全领域、全覆盖、全流程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制定《调解员管理办法》,规范调解员队伍管理,切实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加强调解员调解技能培训,组织线上线下全方位业务培训76次,努力提升调解员纠纷实质化解能力。人民法庭、驻街道工作站全年指导、介入调处矛盾纠纷2129件,同比上升18.34%;诉前联调化解各类民事案件18666件,同比上升76.46%新收各类民事案件33232件,同比下降16.58%,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前,让当事人不打官司也能解决纠纷。

主动延伸审判职能,聚共治共防合力。聚焦司法审判实务中发现的问题,针对行业监管漏洞、社会治理薄弱环节等发出司法建议19份,推动形成齐抓共管治理格局。在审理一批美术作品被烧毁巨额侵权赔偿系列案中,就美术作品价值认定提出司法建议,获省部级两机关高度认可;针对涉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上升趋势发出司法建议,推进责任部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针对养老行业风险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推动提升养老服务品质,促进规范养老服务市场。

二、持续优化司法服务,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司法护航企业发展。全年共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25702件,促进信用经济、法治经济建设。审结涉抖音群控系统不正当竞争、康视佳网络公司被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案件113件,营造统一开放、有序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揭牌成立全市首个指导商会调解的工作平台——区法院坪地街道商会调解指导中心,推动商人纠纷商会解,满足民营企业纠纷多元、快速、有效化解的实际需求。成立全市法院首个财产保全事务中心,善意文明执行,依法保护、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以专业审判守护智慧创新成果,依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432件,助力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区。妥善审结知识产权行政案件4件,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公正高效审理涉华为”“贵州茅台”“樱花等商标侵权纠纷案件705件,维护商标使用秩序。组织法检两长知识产权案件示范庭审直播,展现知识产权审判公信力。

保障绿色低碳发展,助力美丽中国建设。落实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审结游某等买卖盗采的海砂案等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04件,保护绿水、蓝天、净土靓丽风景线。审结德辉宝公司污染茅洲河行政处罚案,支持环保部门依法查处污染企业。院长公开开庭主审环境资源行政诉讼案,上好提升人民群众环保意识公开课。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引导公众保护生态环境。大鹏人民法庭(环境资源法庭)受最高人民法院表彰,获评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三、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强化高品质民生保障

全心全情扎牢民生司法保障网。审结涉医疗、教育、交通等民生领域民事案1316件,发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审判白皮书及十大典型案例,服务六稳”“六保审结家事案件1322件,促进和谐家庭建设。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239件,化解214名员工与康铨机电公司重大劳资纠纷案,维护规范有序、互利共赢、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探索物业众议庭模式,与吉华街道携手,圆满化解茵悦之生花园上千户业主与开发商持续10余年的公共用房权属纠纷,守护安居生活环境。加强残疾人无障碍诉讼服务,付某与谭某民间借贷纠纷案获评广东法院残疾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善作善成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妥善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8件66人,依法审结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142148人,落实落细特殊、优先保护政策承办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和市中级法院主办的法治护航,伴你成长模拟法庭进校园专题普法活动,推动提升法治校园建设水平。与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教育局联合开展旁听庭审活动,营造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少年司法工作受最高人民法院肯定,一名法官荣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为深圳法院系统唯一。

久久为功切实解决执行难。年共办结执行案件22070件,执行到位28.6亿元,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持续巩固。携手淘宝推出司法拍品快递到家新服务,进一步提升网络司法拍卖服务效能,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探索民事执行新机制,发出全市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强化主动履行正向激励。引入失信彩铃曝光机制,对失信被执行人开通失信彩铃业务,精准打击失信行为深化执行联动,深圳、贵阳两地法院跨区域执行,10余套拍卖房产成功交付。执行攻坚持续发力,组建专班办结建院以来退赔金额最大的刑事退赔执行案——国湘案,通过司法拍卖妥善处置成品酒16.4万箱、基酒622.72吨,执行到位1.46亿元;开展大型腾退清场专项行动14次,腾退面积近10万平方米,大鹏2000平方米集体土地腾退执行案获《人民法院报》宣传报道。 

干在实处推动诉讼服务升级。揭牌成立全市首个基层法院群众诉求服务中心,整合日常诉讼服务和信访诉求办理功能,实现群众各类诉求一站式办理。推行群众诉求一号通办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群众诉求工单办理流程及时限,强化催办、督办,推动群众诉求服务提速升级在大鹏新区信访大厅(群众诉求服务中心)筹备增设东部诉讼服务分中心,全面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方便当地居民参与诉讼。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做好彭某案、郑某案等重大信访案件实体化解工作,全力保障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间节点的信访安全。

四、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实现高水平公平正义

聚力改革促审判专业化。出台工作方案,深化民商事案件专业化审判工作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组建少年家事、人格权等8个专业审判团队,实现同类案件集中审理。完善特色审判领域的两审合一”“三审合一审判机制,促进审判质效提升。优化调整人民法庭功能定位,打造一法庭一特色,推动人民法庭专业化建设。

有的放矢促质效提升。紧扣市中级法院下发的2022年基层法院35项审判质效提升攻坚目标,查找短板,谋划举措,促进案件办理全面提质增效。开展提升办案质效系列讲座5讲,以训促学,提升司法办案能力。注重专家型人才培养评选6名区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发挥审判业务领军人才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打造六优司法精品,在深圳法院六优评选活动中,获得优秀案例、优秀裁判文书等共计10个奖项,获评优秀组织单位

建章立制促常治长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制度约束,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出台《民事诉讼律师调查令实施细则》,加强律师调查令签发管理,规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出台《关于财产保全工作流程的规定》,优化财产保全流程,提升财产保全质效。制定《关于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的实施细则》,健全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管理体系,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

科技赋能促智慧法院升级。全面启用E网送达V3版本,试行跨域送达,初步形成民事、刑事、执行一体化送达格局,E网送达平台获评省法院抓示范促改革惠民生优秀改革项目。实现刑事案件、执行案件无纸化办理,形成全类型、全流程、全要素无纸化办案格局。成立12368诉讼服务热线分中心实现来电接听率、来电办结率双提升,联系法官难投诉量、司法辅助人员事务性工作量双下降 

五、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

旗帜鲜明讲政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扎实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开展政治轮训3期,组织意识形态专题培训,引导干警防范政治风险、增强斗争本领。紧抓青年理论学习,组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15个,引导青年干警以学明思、以学促干。

岗位练兵强素质。鼓励调研创新,荣获广东法院第三十三届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鼓励创优争先,进行办案之星、跟案之星季度评比,开展首届司法辅助人员裁判文书评比活动注重多面手人才培养,2名干警分别获评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章、深圳法院十佳青年称号,1名干警在市委外办和市委组织部共同举办的首届雏鹰计划公务员外语展示竞赛中荣获一等奖。

一以贯之抓作风。坚持正风肃纪,有效整治联系法官难、移动微法院信息处理不及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以司法廉洁确保司法公正。持续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深化以案促改,巩固提升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成果。开展领导干部家访,推动养成良好家风,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

六、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打造高水准阳光司法

始终自觉把审判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区人大会议决议和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民事审判工作专题报告。依法办理代表关注案件9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62人次,增进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依法接受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6次,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监督司法的重要作用,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035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深圳特区报》、微博、官网等各类报刊网站发布宣传文章880余篇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区法院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使命感,攻坚克难、勇毅前行,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上级法院悉心指导、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监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不平衡,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方面还需进一步用力;二是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有待优化,司法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智慧法院建设存在短板,全流程无纸化办案还需进一步深化。对此,我们将知难而进、迎难而上,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主要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龙岗区建区30周年,也是区法院建院30周年。奋进三十载,再踏新征程。2023年区法院的基本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区委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司法公信力卓著、全面服务高水平深圳东部中心发展的先进法院,为龙岗、大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司法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政治忠诚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集中力量抓好学习培训,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严格公正司法,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大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打造智慧廊桥,助力数字创意产业发展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大鹏人民法庭(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优势,深入构建集理论实务研究与普法宣传教育为一体的生态文明法治实践基地,助力深圳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建设。

三、发挥司法职能,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工作,推动实现无讼社区全覆盖。完善涉众型纠纷府院联动防范化解机制,把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解决在源头。强化司法在商会纠纷化解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推动更多街道商会建立调解组织。加强执源治理,健全执前督促履行及和解履行机制全面铺开失信彩铃曝光工作,推行诚信履行白名单制度,强化失信惩戒和自动履行正向激励。稳妥推进重点案件风险处置,不断完善风险防控、发现、反馈、处置机制,严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四、夯实司法为民举措,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

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妥善审理民生重点领域案件,着力保障民生权益。加强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权益保护,维护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为促进消费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推动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依法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益,为稳定就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正确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用好家庭教育指导令。纵深推进普法宣传,努力提高传播力、影响力,用法治力量引导人民群众向上向善。

五、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升审执工作质效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审判组织、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职能,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化民商事案件专业化审判格局,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完善案件评查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水平努力打造六优司法精品,持续增强司法公信力和影响力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进一步拓展全类型、全流程、全要素无纸化办案的广度和深度。加强12368群众诉求一号通办平台建设,优化诉讼前端,提升群众诉讼服务体验。

六、强化队伍建设,锻造法院铁军

坚持全面从严管党、从严治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抓好纪律教育学习,夯实廉政思想根基。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高标准、多形式开展党建带队建活动,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水平。注重审判业务专家培养,依托雏鹰计划专项活动,做好审判执行、改革创新人才储备。落实落细暖警爱警行动,关心关爱干警身心健康。落实法院干警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加强干警履职保障。结合建院30周年,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增强队伍凝聚力。

 

各位代表,号角催征新时代,奋斗不辍新征程。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区法院将切实肩负起新时代赋予的职责和使命,勇当改革创新的先行者、司法为民的示范者、务实担当的引领者,在继往开来中砥砺奋进,在接续奋斗中再谱新篇,努力在新的赶考之路上交出更加优异的司法答卷。

 

 

 

 

 

 

 

 

 

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23年1月


附件1

法院工作报告相关数据示意图

1. 2022年受理案件类型示意图

2. 2022年已结案件类型示意图

3. 2022年审结刑事案件类型示意图

 

 

4. 2022年审结民事案件类型示意图

 

附件2

法院工作报告有关典型案例

 

1.以海底椰冒充特效药养老诈骗案(P2):2021年3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肖某伙同刘某、李某(二人均在逃),低价购入海底椰等材料冒充高档药材,夸大吹嘘特效药具有治疗癌症等功效,专门面向老年人高价出售,先后在深圳宝安、龙岗、福田等地骗取3名被害人钱财7000元。2022年6月9日,肖某被抓获归案。经审理,我院依法认定肖某犯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2.虚假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P2):现代众车在线金融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案外人张世某受委托,去找该公司经营者王某要求退还投资款,王某后将其对案外人温某的债权转让给张世某。为与上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脱开关系,张世某等人经过精心策划,安排其员工即原告张某林分别与8名债务人(温某的员工)签署《借款合同》,虚构出8起民间借贷纠纷,金额达1700万元,试图以干干净净的纯粹的民事纠纷追回损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院经多方细致调查,还原事实真相,认为原告的行为已构成虚假诉讼,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并对原告作出共计40万元的罚款决定。市中级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和决定后,原告主动缴纳罚款40万元。

3.美术作品被烧毁巨额侵权赔偿系列案(P3):2019年6月8日深夜,被告恒顺祥公司法定代表人欧阳某指使员工陈某在该公司一厂房内违规进行电焊作业,高温焊渣掉落引发火灾,导致存放在该地附近的392幅美术作品全部被烧毁。原告郭某等113人要求恒顺祥公司、浦良公司、三鼎时代公司、欧阳某等赔偿损失3071.22万元。目前我国尚无被毁美术作品价值评估统一标准,我院两次委托评估鉴定机构出具被毁美术作品损失价值的鉴定意见未果,遂向各级美术行业及其主管单位、文化艺术管理机关、价格认定主管部门寻求专业支持与帮助。最后,我院依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定中心推荐的广州艺术品行业商会出具《艺术作品价值评估鉴定专业报告》,认定392幅美术作品在火灾发生日市场价值区间的中间值共计625.62万元,判决恒顺祥公司、欧阳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出租人浦良公司、转租人三鼎时代公司分别承担30%、20%的补充清偿责任。后部分原告、被告提出上诉,市中级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4.涉抖音群控系统不正当竞争案(P3):原告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抖音APP运营方)认为被告豪斌科技公司开发运营的创联智控群控系统对原告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我院。我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运营的手机群控系统,利用技术手段自动化、批量化操作,实现系统养号、粉丝互相关注、转发视频、点赞私信、截流、群发等功能,制造大量虚假流量、数据,意图达到其所宣称的暴力推送引流效果,妨碍抖音产品和服务的正常运行,损害原告的整体商誉及市场竞争优势,破坏短视频行业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案件审理过程中,我院依申请发出诉中禁令,裁定被告立即停止宣传、推广、销售、运营针对抖音APP的群控系统,及时制止了可能扩大的侵权行为损失。我院依法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损失60万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5.游某等买卖盗采的海砂案(P4):2020年5月起,被告人游某伙同周某(未到案)林某(另案处理)等人租赁3艘船只,先后指使被告人黄某、杜某单独前往台湾浅滩(发端于福建省东山岛,向东延伸至台湾海峡中部,再向东北直至台湾地区西部)附近海域,收购并载运非法采矿所得的海砂至珠江口一带销售,累计近30万吨,价值2300余万元,其中已出售约23.5万吨。经审理,我院依法认定游某、黄某、杜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5年不等,处罚金5千元至20万元不等,并追缴违法所得,扣押的涉案海砂拍卖后所得价款依法上缴国库。游某提出上诉,市中级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6.德辉宝公司污染茅洲河行政处罚案(P4):德辉宝公司系生产多层线路板的大型企业,其在厂区内设有7个地下收集池,用于储存和转运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高浓度废液。因其未按规定做好防止渗漏的设计施工,亦未对污染防治设施及时检查和维修,导致浓废液渗漏后进入土壤及地下水,其中部分排入城市管网,严重污染茅洲河流域内的生态环境。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对其处以罚款100万元,深圳市人民政府复议维持了该行政处罚决定。德辉宝公司不服行政处罚及复议结果,向我院提起行政诉讼。我院经审理认为,生态环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所依据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的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保护法律正确,裁量依据和处罚金额并无不当,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原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亦符合法律规定,遂依法驳回德辉宝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后德辉宝公司提出上诉,市中级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7.吉华街道茵悦之生花园上千户业主与开发商公共用房权属纠纷(P5):2009年起,吉华街道茵悦之生花园的上千户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围绕小区内4000平方米公共用房的权属问题,产生了持续10余年的系列纠纷,涉案各方矛盾长期积累,涉及民事案件100多件,还引发了多次群体性信访事件。2021年5月,经无讼社区负责法官反复沟通,小区业主向开发商明确了诉求。此后的半年,我院与吉华街道在实践中探索了旨在促进涉房产矛盾纠纷诉前化解的物业众议庭模式,邀请业主代表、街道社区、执业律师、物业公司等多次召开协调会,在案件事实基础上分析利弊并释法说理,引导各方进行谈判,逐渐缩小分歧。2021年底,在物业众议庭磋商模式下,业委会和开发商签署了解决纠纷的一揽子协议。同时,业委会在法院的建议下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对协议内容进行公示、投票。2022年6月,协议最终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对全体业主生效。同年7月,就涉及法院强制执行的部分诉讼案件,法官组织小区业委会与开发商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相关执行案件以执行和解方式结案。至此,本系列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8.付某与谭某民间借贷纠纷案(P5):付某与谭某均为聋哑人。2021年9月,谭某向付某出具《借条》,载明借款金额、还款时间及维权费用负担等问题。因谭某被多次催促后仍未按照约定还款,付某遂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考虑到作为特殊困难群体的残疾人参加诉讼存在出行、信息交流等诸多障碍,案件承办法官庭前主动通过短信方式为残疾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导,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采用移动微法院方式进行线上庭审,并安排手语老师全程手语翻译。我院经审理认为,《借条》中的约定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谭某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故判决谭某向付某支付借款本金27300元、维权费用3500元及逾期还款利息。该判决现已生效。

9.国湘刑事退赔执行案(P6):刘某等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法院判定前海国湘金融公司、国湘集团公司、刘某退赔全部集资参与人集资款项9200余万元。进入执行阶段后,很多集资参与人因各种原因在审判时没有及时申报债权,进而群体性投诉、上访。经2次补充申报,确定集资参与人为1193名,需退赔总金额为1.86亿元。前期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查封、扣押了国湘集团公司存放于华南城二期四楼仓库、卓德物流两处的成品酒16.4万箱及存放于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的基酒622.72吨。在区委政法委的全程指导下,我院与公安、检察、金融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成立专班并指派经验丰富的执行法官承办该案。通过依法扣划88个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和评估、拍卖上述查封、扣押的成品酒及基酒,共执行到位1.46亿元,各集资参与人受偿比例达到67.33%。该案为龙岗法院成立以来退赔金额最大的一宗刑事退赔执行案件。

10.大鹏2000平方米集体土地腾退执行案(P6):申请执行人将涉案2000平方米土地出租给廖某用作临时停车场和货场,廖某未经同意搭建简易屋棚,招揽社会人员及晒鱼户入住,违法收取租金。租赁合同到期后,廖某依然非法占用该土地,既不搬离,也拒绝再交纳租金。申请执行人起诉后,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廖某自行拆除违建,并支付占用费用。但廖某置若罔闻,强烈对抗,拒不迁出,还特意将老人、小孩安置进去,随意堆放大量杂物,用电用气很不规范,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涉案土地于2020年纳入大鹏新区城市储备土地范围。我院联合多部门于2022年6月27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先后出动工作人员63人、车辆12台、特种机械8台套,经过7个小时的努力,最终于当天傍晚完成清退工作,顺利交付申请执行人。针对部分租户反映的学龄儿童居住及上学问题,我院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其安排了临时过渡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