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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23年法院开放日项目报名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1-12  浏览次数:103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全面推进阳光法院建设,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传播弘扬法治文化,引导公众获取法院信息、体验法院文化、评价法院工作,计划于2023年第一季度举办龙岗法院开放日活动。现诚邀符合资质的优秀企业参与报名,最终以综合比价方式确定项目供应商。现将有关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23年法院开放日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背景

向全社会展示我院进行各项改革及智慧法院建设的成果,营造“法院开放日”的良好氛围,扩大宣传效应。

(二)预算

预计费用100000元以内。

(三)时间地点

1.开放日时间:拟定20233月;

2.开放日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三、活动议程

(一)开幕仪式;

(二)参观诉讼服务中心;

(三)参观院史馆;

(四)合影留念。

四、服务内容

(一)主题活动背景,背景桁架搭建、7块波浪板材用雪佛板、立体字(具体尺寸以实际测量为准)

(二)门头设计;

(三)主会场装饰,主会场入口背景、舞台前布置、开场启动环节、项目启动等;

(四)路引布置,路引指示牌、红地毯;

(五)定制品,讲台装饰、麦克风主题贴、台卡、演讲封套、主持人手卡、会议流程卡、名字背贴、纪念品环保袋;

(六)摄影摄像,摄影师、摄影固定机位、摄影花絮机位;

(七)音响灯光,线阵音响12箱体、高脚麦架、舞台面光灯;

(八)工作人员安排,活动策划、导演、现场执行人员、运费等。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报名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清晰复印件,如参与报名的为分支机构则必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授权函并同时提供授权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只允许一家报名,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报名);

(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中作出声明);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资料及提交时限

(一)资料提交截止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二)资格提交内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证明(原件盖章)、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盖章)、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合同等相关材料)、声明函(原件盖章)、诚信承诺书(原件盖章)、其他政府单位项目的优秀案例,以上材料原件备查。

(三)我院将根据报名提交的材料,择优选择三家作为参与本次项目综合比价对象。

 

联系人:贺工, 联系电话:0755-28923733

资料提交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8号龙岗区人民法院A318室。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