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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关于调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12-08  浏览次数:631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深圳市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本院调整现场诉讼服务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129日起,前来本院(含院本部、各法庭、诉调对接中心、各工作站)现场办理业务的所有人员,凭健康码绿码、扫场所码进入。
   
来自高风险区的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建议暂缓来访,可以在开庭前1个工作日与案件承办法官或法官助理联系申请改期或线上开庭,具体可拨打传票等法律文书上留存的联系电话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查询。
 
     二、有关立案、提交资料、阅卷、查询、庭审、信访等诉讼服务需求,倡议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深圳移动微法院等线上渠道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办理和咨询。
   
三、前来本院现场办理业务的人员请提前在本院官方微信服务号“龙岗法院服务号”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请截图保存。办理业务当日请持预约人身份证件,出示预约截图。


    预约方式: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龙岗法院服务号”,进入“龙岗法院服务号”→点击“我要预约”→按指引进行预约申请,预约成功后页面将显示预约编号和预约日期。

感谢您的配合。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安全、便捷的司法服务。
   
特此通
告。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21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