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罪犯司伟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公示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12-08 浏览次数:151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2)粤0307刑更42号
罪犯司伟,男,1975年11月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622301197511060630,汉族,高中文化,户籍所在地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北关西路199号8栋4单元301室。
2022年3月2日,本院作出(2021)粤0307刑初3306号刑事判决书,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司伟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宣判后,司伟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粤03刑终572号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判决已经生效。
2022年12月5日,司伟以患有丙型肝炎、肝硬化、门脉高压性胃病、消化道出血等严重疾病需要医治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特于即日起向社会公示三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出。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
联系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张玉婷、陈钰颖
联系电话:0755-28287135、0755-28923309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8号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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