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龙岗法院积极探索“法院+商会”模式推动民营经济纠纷多元化解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10-14  浏览次数:765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10月13日,龙岗区人民法院与龙岗区坪地街道商会签署《关于民营经济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合作框架协议》,同时揭牌成立深圳市首个指导商会调解的工作平台——龙岗区人民法院坪地街道商会调解指导中心。深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强,以及龙岗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龙岗区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仪式。

此次签订框架协议,旨在引入司法力量增强调解工作专业效能,依托商会优势推动民营经济纠纷前端化解,使商事调解活动程序化、规范化,进一步为全市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探路。

根据协议,坪地街道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企业提供基础性公益性纠纷解决服务。作为指导坪地街道商会调解的工作平台,调解指导中心为商会提供指导调解、业务培训、司法确认、诉调对接等服务,借助商会调解优势,发挥司法在商会纠纷化解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满足民营企业纠纷多元、快速、有效化解的实际需求,开启“法院+商会”“专业化调解+专业化审判”新模式。

成立龙岗区人民法院坪地街道商会调解指导中心,将司法审判资源导入商会,可有效提高调解过程的公信力和权威性,降低当事人处理矛盾纠纷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是龙岗法院探索民营经济纠纷多元化解,进一步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益尝试。

据了解,近年来,龙岗法院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搭建区、街道、社区(园区)三级诉源治理工作平台,不断完善“全领域、全覆盖、全流程”诉源治理工作机制,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接下来,龙岗法院将以成立坪地街道商会调解指导中心为契机,逐步铺开至龙岗区各街道商会,由点及面打造一批专业化、个性化调解指导中心,构建龙岗区民营经济纠纷调解新格局,为民营企业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