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法院动态>法院通知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关于选聘特邀心理评估疏导人员的通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4-07  浏览次数:286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妥善化解纠纷,适时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心理评估疏导,本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聘请特邀心理评估疏导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岗位定位及待遇

特邀心理评估疏导专人员与本院属于工作合作关系,非法院工作人员。本院根据心理评估疏导人员实际提供的评估疏导时长予以补贴。

二、工作内容

特邀心理评估疏导人员在本院委托下独立开展心理评估疏导与咨询工作,并如实反映疏导情况,及时提出结论意见。

特邀心理评估疏导人员开展工作采取预约方式,本院将为正式聘请的心理评估疏导人员制作名册,如有需要则进行轮选。

三、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高度的责任意识;

2.具有丰富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

3.具有心理学专业知识;

4.婚姻家庭、儿童心理咨询方向的心理咨询师优先;

5.遵守法院审判纪律,服从法院管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其他不适宜从事心理评估疏导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4月8日起至2022年4月14日止

2.报名方式

提交(1)《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特邀心理评估疏导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心理评估疏导人员所在的心理咨询机构的推荐函;(3)身份证扫描件;(4)相关资格证明的扫描件。上述材料发至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电子邮箱lgfybgs@lg.gov.cn。邮件名称注明“特邀心理评估疏导人员报名”。

(二)资格审查

本院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初审结果以电话答复报名者。初审符合报名资格的,将通知本人带齐报名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以具体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8号)

(三)聘用

被聘请的人员由本院颁发聘书,聘期为一年至三年;表现优秀的,可以续聘。

五、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755-28923629,联系人:丘木兰。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特邀心理评估疏导人员报名表.doc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