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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楼消防系统整改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12-22  浏览次数:334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我院拟对院本部综合办公楼七楼进行消防系统整改,现诚邀符合资质的优秀企业参与报名,最终以综合比价方式确定采购供应商。现将有关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工程情况介绍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德政路8号龙岗区人民法院,本次消防系统整改工程包含综合办公楼七楼整层消防喷淋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温感及烟感系统(上述内容均含拆旧),建筑面积约1750平方米,详见附件平面图。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报名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原件备查)。

(二)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必须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五)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资料及提交时限

(一)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122718时止。

(二)资格提交内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证明(盖章)、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盖章)、近三年业绩(复印件盖章,合同及履约评价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施工方案(含工程报价、施工图、工期、具体施工措施等)。

(三)投标资料请自行密封好,我院将根据提交的投标资料综合比价选出中标施工单位。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0755-28958116    

资料提交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8号龙岗区人民法院A521室。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11222日     

 


附件下载: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