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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1年度党员专题培训项目报名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11-16  浏览次数:275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教育引导党员大力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赓续共产党人精神血脉,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拟将我院2021年度党员专题培训项目进行外包采购,现诚邀符合资质、优秀企业参与,最终以综合比价方式确定采购供应商。现将有关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预算及内容

项目预算为31.79万元,主要依托深圳市红色党建资源,采取现场教学、实地重温、情景讲解、体验教学、讨论交流等形式,脱产培训。

二、项目对象

全院党员

三、项目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12月,分批次进行,每周一批,每批培训时间为2天(星期五、星期六)

培训地点:深圳市盐田区、大鹏新区。

四、资质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报名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如参与报名的为分支机构则必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授权函并同时提供授权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只允许一家报名,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报名)。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中作出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供应商经营范围有培训资质。

7.报名供应商有政府单位的党员培训经验。

五、报名资料提交及时限

1.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11月21日18时整。

2.资格提交内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证明(盖章)、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盖章)、近三年业绩(复印件盖章,合同及履约评价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对本项目服务方案、其他培训项目的优秀案例。

3.我院将根据报名提交的材料,择优选择三家作为参与本次项目综合比价对象。

联系人:贺工    联系电话:0755-28923733    

资料提交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8号龙岗区人民法院A318室。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1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