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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法院“利剑2021”专项执行恢复国有土地原状

作者:张建国、纪愉乐  信息来源:审管办(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1-10-27  浏览次数:216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龙岗法院利剑2021”专项执行恢复国有土地原状

 

10月26日,龙岗法执行局措并举,开始对非法侵占平湖街道1.5万平方米国有土地的2名违法行为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依法责令其恢复国有土地原状。

2021年8月17日,龙岗法院受理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诉违法行为人深圳市某公司、陈某发恢复土地原状纠纷二案。涉案地块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力昌社区(国有土地性质,用途为农用地),地块原有自然凹陷两个洼地,其中一个为自然形成的水塘,原来有茂密植被覆盖。

2020年6、7月份,违法行为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规定,未经批准非法将近3立方米的淤泥渣土倾倒在涉案地块,导致洼地及水塘被填平,原有林地等植被被毁坏。

2020年11月16日,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依法核实确认上述违法事实,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违法行为人在三个月内恢复土地原状但违法行为人并未履行2021年8月17日,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请求龙岗法院责令违法行为人将涉案地块恢复原状。

案件进入执行后,院高度重视,成立攻坚团队,决定依法对该案采取“利剑2021”专项执行行动,强制违法行为人将涉案地块恢复原状。为了实施好这项工作,执行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细致调查,然后约见仍心存侥幸、规避执行违法行为人,深入析法释理,使其意识到抗拒执行的严重法律后果违法行为人终于承诺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10月25日至26日,上述国有土地恢复原状强制执行专项行动正式展开。为避免给周边交通造成影响,龙岗法院执行局协调施工方25日挖掘机运输进场,日,6台挖掘机、18台泥头车一齐作业,开始将填埋在水塘的渣土挖运走。此项恢复原状工程预计将持续两个月时间,该院执行工作人员将监督违法行为人完成全部清运工作,逐步恢复原有植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