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家事社工服务外包项目报名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打造我院家事审判的特点和亮点,加强家事诉讼服务中心的人员配备,拟将我院家事社工服务项目进行外包采购,现诚邀符合资质的优秀企业参与报名,最终以综合比价方式确定采购供应商。现将有关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预算为16.3万元/年,家事社工主要服务内容为陪伴老人、儿童以及判后回访、跟踪。
二、履约所需工作人员数量
根据我院家事诉讼服务中心的现有情况,本项目需配备1名家事社工。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报名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原件备查)。
(二)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必须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报名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说明)。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说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服务人员资质条件
(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身心健康、品行端正、责任感强、公道正派、热爱家事社工工作;
(三)具备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
五、不得担任家事社工的情况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家事社工需在家事诉讼服务中心驻点办公;
(二)家事社工自行负责食宿;
(三)服务期限一年。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合同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最长不超过3年。
七、报名资料及提交时限
(一)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14日18时止。
(二)资格提交内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证明(盖章)、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盖章)、近三年业绩(复印件盖章,合同及履约评价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对本项目服务方案(含人力成本占项目经费的比重等)、其他服务外包的优秀案例。
(三)我院将根据报名提交的材料,择优选择三家作为参与本次项目综合比价对象。
联系人:贺工 联系电话:0755-28923733
资料提交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8号龙岗区人民法院A318室。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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