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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20年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录笔试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6-24  浏览次数:939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20年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录笔试工作要求,现将本次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一)笔试时间2020年7月4日(周六)上午

(二)科目安排:综合素质  08:30-10:00

                           法律知识  10:30-12:00

(三)笔试地点:深圳青年学院(福田区梅林路11号)

二、准考证的打印与使用

(一)考生登录网站(http://www.sydwzl.com/gdszfyzp),于6月30日09:00-7月3日24:00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

三、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提前准备好并出示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下载打印的准考证;

3.居民电子健康码(微信现场扫描图1“深i您”二维码进行自主申报);

4.14天内行程路线(微信现场扫描图2“疫情防控行程卡”二维码查询行程);

5.《健康承诺书》(附件1,须提前准备好);

以上5份材料齐全经检验后方可进入考场。

 

          1                    图2

(二)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体温超过37.3℃以及无“粤康码”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如有感冒、咳嗽等不适症(体温不超过37.3℃)患者参与考试的,须提供报告日期为7月1日(含当天)之后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经工作人员备案方可参加考试。

(四)请考生们务必提前熟悉路线,合理安排出行时间,考试当天至少提前50分钟到达考场,避免耽误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进入考场的,视为弃考。

(五)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须立刻离开考试现场。

(六)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参加考试,按照考点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进入考点,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

(七)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

(八)请广大考生按照相关要求,提前申报健康情况及行程信息,考生扫码图1、图2二维码,得出个人健康码和行程码的图片,以word格式放置图片,于6月29日上午12:00前将信息发送到邮箱lgfyzzb@lg.gov.cn,邮件和文件的命名形式为“14天内所处地点+姓名+报考岗位”(如“广东省深圳市+张三+法官助理”“北京市、湖南省长沙市+李四+书记员”)。参考详见附件4。5月31日至今有北京旅居史的考生,需在考前7日内前往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并将核酸检测报告电子版同步发送至上述邮箱,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需在考试当天出示。考生上报信息后至参加考试前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前往重点疫情高发地,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工作笔试阶段相关公告事宜将同步通过短信、深圳龙岗法院微信公众号、官网(http://fy.lg.gov.cn/)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公告一旦在以上平台挂出视为通知已传达,任何错过招聘相关信息所造成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胡先生  0755-28923660  18575555340

 

附件:1.健康承诺书

          2.考场规则

          3.应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4.个人健康码和行程码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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