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1-24 浏览次数:1239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公 告
近期,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地区采取交通通道封闭措施,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存在困难。为更好地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到我院参加庭审的,可以向我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案件承办人的具体联系方式可从我院官方网址https://fy.lg.gov.cn/查询。
2.我院已开通网上立案和微信立案功能,需要申请立案的,可通过我院官方网址https://fy.lg.gov.cn/,或者关注我院微信公众号:深圳龙岗法院,实现网上立案和在线缴费。
3.因相关地区采取交通关停措施,我院部分需赴疫区进行财产保全、调查勘验等现场处置的案件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请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及时查收法官、书记员的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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