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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区妇联家事纠纷协调解决机制备忘录签署暨龙岗区法院婚调工作室揭牌仪式在区法律服务中心举行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10-28  浏览次数:806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法院审判和妇联调解在妥善化解家庭矛盾方面的各自优势,10月28日上午,龙岗区法院与龙岗区妇联在区法律服务中心签署了《关于建立家事纠纷协调解决机制的备忘录》。来自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妇联、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相关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了活动。


在龙岗法院院长汪洪、区司法局局长黄汉平、区妇联主席王米娜、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刘习飞等领导的见证下,龙岗法院副院长江军与区妇联副主席李晓霞代表双方单位在协议上签名。


签约仪式结束后,有关领导还为新成立的龙岗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了揭牌。


签约与揭牌活动结束后,各街道妇联副主席、区法院法官代表、区妇联相关部室负责人、区婚调委相关人员、巾帼志愿律师代表等30余人共同开展了婚调工作沙龙活动。


我院法官代表主持了沙龙会,重点介绍了家庭暴力的定义、预防、举证、处置,特别就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时间、申请条件、管辖法院、法律效力进行了详细说明,并针对在场人员提出的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法律问题做出了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