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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前夕龙岗法检两长同庭审理“毒牛肉”案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3-14  浏览次数:394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314日上午,龙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宗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这场庭审由龙岗区法院副院长张国华担任审判长,龙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付正权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龙岗法检两长同庭办案,这在近年来还是首次。


20189月,深圳市有关执法机关在本案被告人詹某某(女)经营的店铺内查获13种未知来源的牛肉、牛排、牛腱肉等国外冷冻食品共276箱,且从其中三个品种的45箱冻肉中抽检出莱克多巴胺成分(这是一种我国禁止使用的添加剂,类似于新型瘦肉精),属于有毒有害食品。詹某某随后被抓获归案。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详细地出示了证据,准确地阐述了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审判长主持全面调查了案件事实,在逐个厘清案情焦点问题的同时,充分听取了被告人的辩解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有关权利。被告人詹某某当庭表示接受公诉机关的指控,认罪认罚,且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本案将择日宣判。


高度重视、依法加大对食品安全类犯罪的打击力度,高效优质办好事关民众最切身利益的食品类“民生”案件,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直是龙岗法院孜孜以求的目标之一。“3·15”前夕,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对涉食品安全案件进行公开庭审,不仅体现了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动态新成果,更体现了法检系统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决心和力度,向外具有显著的警示意义,向内则发挥出巨大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