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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粤0307执4234号案件的悬赏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9-29  浏览次数:1060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曾华与被执行人魏汉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粤0307执4234号,因被执行人魏汉清逃避执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付款义务(执行标的暂计至2017年8月21日为人民币806449元),且经申请执行人、本院查找后仍无法查明被执行人魏汉清的下落及其财产线索。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发布悬赏公告,公告查找被执行人魏汉清的下落及其财产线索。

    魏汉清,男,汉族,1974年10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1422197410205119,户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紫竹六道6号101。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魏汉清的下落以及财产线索,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或通过举报人所提供的线索找到被执行人下落,使其到案履行债务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10%支付赏金。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

联系人:叶法官,电话:0755-84535599、0755-84535278。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8号。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2017)粤0307执4234号悬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