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鲲田驾校搬迁案圆满执结

作者:龙岗区人民法院  信息来源:龙岗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2-11-27  浏览次数:195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我院执行局法官经过不懈努力,圆满执结了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鲲田驾校搬迁案,将这个党的十八大期间的重大维稳隐患成功化解。

鲲田驾校系杨某开办的独资公司,使用杨某名下的一栋7层楼房作为办公场所及员工宿舍。20107月,该楼房因杨某欠债而被我院公开拍卖,由郑某以701万元竞得。但鲲田驾校一直拒绝搬离,郑某为此向我院提起侵权之诉。今年1月,我院判决鲲田驾校搬离楼房,并向郑某支付房屋使用费及水电费用等,但鲲田驾校仍拒绝履行生效判决,该案遂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早在201110月,鲲田驾校就被责令停止招收学员,驾校不仅无力退还学员的学费,还拖欠了140多名员工近400万元的工资,而驾校所有资产经评估仅值60余万元。住在涉案楼房中的员工及家属有一百多人,他们情绪十分激动,声称在领到工资之前绝不会搬离房屋,为此甚至采取了堵路、到政府部门闹访等不理智方式维权,引起舆论广泛关注

为妥善处理本案,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化,执行法官奔波于申请人、被执行人和员工三方之间。经过反复沟通,申请人郑某同意放弃20多万元的房屋使用费及水电费,并让员工继续居住,租金待拿到工资后再支付。与此同时,法官多次利用晚上时间,将员工约至劳动站进行座谈,充分听取意见,不厌其烦地讲解法律和案情。通过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逐渐打消了员工们的顾虑,赢得了他们的信任。

今年国庆前,涉案房屋因欠费被停水停电。执行法官抓住机会,说服申请人郑某代缴了拖欠的水电费用,恢复水电供给,给案件的解决打开了缺口,员工们的思想开始松动。法官趁热打铁,加大思想工作力度,结果10多名员工代表当场与郑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随后的一个月时间内,其余员工也陆续签订了租房合同。11月初,涉案房屋平稳、顺利移交。申请人郑某作为新房东,正式进驻并行使管理权利,本案执行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