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0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任岗位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科员。具体职位详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二、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觉悟高,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熟悉党和国家机关工作规则,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能熟练使用现代办公设备。
(三)现任科员级的我市在职在编公务员,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公安警员系列和执法类公务员转任的,按照市有关规定办理。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五)历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及以上。
(六)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及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二)所需资料。1、《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将填写好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四)面试。面试由龙岗区法院统一组织,主要对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形象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组织考察工作由龙岗区法院统一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六)确定选调人选。由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根据面试及考察等情况,确定选调人选并根据我市公务员交流有关规定办理商调手续。
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人选将在龙岗区法院外网(www.fy.lg.gov.cn)上公布。
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员职位表2012.07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