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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卫东院长在龙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所作法院工作报告(全文)

作者:龙岗区人民法院  信息来源:龙岗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2-02-02  浏览次数:180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龙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年1月4日在龙岗区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龙岗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田卫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龙岗区人民法院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的回顾
 
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区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深化改革,努力拼搏,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
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83369件,结案177017件,结案率96.54%,结案总标的135.29亿元;其中,2011年受理案件41498件,结案40505件,分别是2007年的1.52倍和1.55倍。在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全院年均结案率均达到95%以上。我院以全市法院13.7%的政法编人数,完成了全市法院24.7%的工作量,多年法官人均结案达400余件,约为全市法院法官年人均结案的1.5倍。
一、主动服务大局,保障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依法惩治犯罪,构建“平安龙岗”。全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坚持把加强刑事审判作为创建“平安龙岗”的首要任务,五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9114件,结案19043件,结案率为99.63%,判处犯罪分子28707人。依法改变定性120件,准许公诉机关撤回起诉33件,判决无罪1010人。按照省、市法院的部署,深化扩大非监禁刑适用改革,加强未成年犯的犯罪预防和审判工作。突出打击重点,严惩黑恶势力、贩卖毒品、两抢一盗等社会危害大的犯罪。先后依法审结了2007年“2·11”坪地失火案、2008年“9·20”舞王特大火灾案、2010年皇后大道娱乐广场容留他人吸毒案等一批大案要案。
依法保障民生,促进经济发展。五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02975件,结案100245件,结案率97.35%。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新颁劳动法规、打击违建等重大事件下引发的各类相关纠纷大幅上升的状况,妥善处理了五洲风情商业中心委托经营案、志联佳系列案以及恒信制品厂劳资案等重大群体性纠纷案12914306件。努力化解行政争议,构建和谐的官民关系,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的意识,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505件,涉地铁三号线、大运中心建设、深惠路改扩建等拆迁纠纷案件,均实现了和谐拆迁。
创新执行机制,破解法院“执行难”。推行主动执行改革试点工作,加强立案、审判与执行的衔接配合,引导当事人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减轻执行工作压力;优化配置执行资源,探索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机制,统筹安排人员、车辆,查控和处置被执行人财产;在党委领导下健全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与公安、房管、车管、市场管理、银行等部门建立执行协作机制,采取公告悬赏、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和司法建议等措施,有效开展“反规避”、清理执行积案等执行专项活动,执结了一批“老大难”案件,推动了执行工作的整体发展。共受理执行案件60750件,执结57217件,执结率94.18%。另外,2009年集中清理历年执行积案9495件。
全面服务大运,实现“平安大运”。为了全面服务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这一工作大局,我院拓宽思路创新办法,制定了《关于服务保障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工作方案》,成立了服务保障大运领导小组。我院时任院长黄常青被任命为飞碟馆主任,法院抽调了10余名工作人员承担并完成了飞碟馆的筹建和赛事运行工作。成立“大运法庭”,专司涉大运案件,并设立大运诉讼服务中心,设计编印了汉英《大运法庭诉讼服务指引》。我院以及大运法庭被评为大运会龙岗赛区先进集体,时任院长黄常青荣获突出贡献奖,全院17名干部获得表彰。
主动参与综治,构建“和谐龙岗”。积极主动参与全区维稳综治工作,按照区里统一部署,对重大涉诉纠纷,由院领导包案进行稳控化解,大力协助接访全区重大涉法信访事项,引导信访人通过诉讼渠道理性维权;对重大疑难信访案,创建联合排查、接待、调处、督办的处理模式,形成息诉止访的工作合力,化解了一大批矛盾激烈的“骨头案”,基本实现了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大运会和每年“两会”等特殊敏感时期无重大群体性涉诉事件发生。
二、深化管理改革,不断完善司法工作机制
深入开展法院排头兵活动。2009年以来,区法院以“全国优秀法院”为起点,紧紧瞄准排头兵目标,制定了内容明确、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全年各阶段具体任务;制定了审判执行业务部门的量化考核指标,及时通报考核情况;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统抓排头兵工作,及时公布排头兵达标情况。三年来,在法院内部,形成了你追我赶的浓厚竞赛氛围,我院排头兵达标竞赛活动综合得分,连续三年皆位列全市各基层法院第二名。
深化法院管理规范化建设。以建设立案、信访工作两个文明窗口为先导,完善部门职能,落实便民措施,全面加强案件流程管理。2007年,立案庭先后被授予“全市十佳青年文明号”和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2008年,升级完善了诉讼信息管理系统和协同办公系统,启用了新的网上电子签章系统,裁判文书全部实行网上用印。2010年,全面修订了《制度汇编》,实现了以制度管权、管人、管案。
积极创新调解工作机制。2007年以来,我院积极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加强与司法行政等部门沟通联络,建立人民调解与法院诉讼对接的联调工作制度。2011年,为全面开展诉前联调工作,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委牵头、综治办协调、法院为主、多方参与”工作原则,在院本部立案庭和7个法庭分别设立了诉前联调工作室,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关口前移、高效快捷。20072011年,区法院年调解结案由5748件上升到15820件,调解率由43.66%上升到67.73%,每年均高出全市法院的平均水平。
努力探索司法改革新举措。刑事方面,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我院积极探索与实践简易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累计办案854宗;20105月,我院与区检察院全面启动量刑建议及量刑辩论机制,统一了量刑尺度;按照上级法院要求,积极依法适用未成年犯非监禁刑,五年来,共适用357人;积极与区司法局合作开展社区矫正工作,20118月,我院社工帮教服务站正式成立,安排了3名专职社工为预防青少年犯罪和判后帮教提供专业服务,已提供一对一个案服务46宗,庭前调查问卷122份,心理咨询5人,电话回访117次。2011112,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视察我院时,对我院的上述创新做法予以赞许。在民商事方面,我院相继在葵涌、坂田、龙岗街道设立巡回法庭,强化司法便民的功能和作用;组成专门合议庭,审理《公司法》修改后出现的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积极推进涉知识产权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改革,现已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着眼司法为民,不断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加大基层建设,夯实为民基础。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07年以来,我院逐步加大了基础建设力度。先后改造了布吉等6个法庭,坪山法庭新审判大楼投入使用,租赁楼层将执行局外迁办案,缓解了全院办公场所压力。为彻底解决我院审判法庭严重不足状况,决定建设新审判法庭大楼,20116月正式奠基。2008年以来,建成了视频会议室、院互联网站,我院因信息化建设“08工程”成绩突出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成为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
延伸法院职能,强化司法为民。我院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延伸法院职能,强化司法为民力度,全面开展“法官进社区”、“法官进企业”活动,搭建连接法官与基层群众、企业的桥梁,安排了128名法官挂点13个街道154个社区,确定了32名法官联系华为、比亚迪等8家重点大型企业,既为社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又直接参与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深受基层欢迎。
实施司法救助,保护弱势群体。我院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追索抚养费、赡养费、医疗费、工资、人身损害赔偿金等案件,依法实行缓、减、免诉讼费用,并且优先立案、审理和执行。对公诉案件中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指定律师为其辩护。对因案件执行不能、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的申请执行人(含刑事受害人)进行救助。五年来,实施司法救助总额近400万元。
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维护良好司法形象
全面提升政治素质。按照《深圳法院文化建设纲要》的总体规划,把思想政治工作、党建工作和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党史、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司法理念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先后开展了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运用组织专题学习、聘请专家专题辅导、宣传栏、征文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使教育深入人心。围绕排头兵目标,开展创建“学习型、开拓型、能力型、廉洁型”支部活动,安排上百名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与河源市东源县新田村104户贫困户“一对一”结对帮扶,办惠民利民的实事好事。
抓好司法能力建设。一是抓好业务能力培训。加强法官学历教育、任职续职培训、岗前培训和新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干部业务水平。组织全院相关人员封闭式参加《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培训班,选派多名法官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二是营造良好的学习调研氛围。以院刊《龙岗审判》为平台,强化全院开展业务研讨的兴趣和能力,提升队伍的理论水平。先后在全国法院学术征文活动中获得3次二等奖、1次优秀奖,名列全市各基层法院之首。20106月,《龙岗法丛》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受到法律界的赞誉。20114月,主办了国际性的“数字背后的精彩世界:计算机法证技术交流研讨会”,我院独创的“人民法院TSATime Stamp Authority)电子证据固化系统”获得与会各界高度评价,11月,该系统又获得20092011年龙岗区重大工程(项目)类科技创新奖。20117月,举办了全国“第八届法官与学者对话: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论坛”现场会,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紧密结合,我院的主题报告引起了与会专家学者的强烈关注,并有两篇论文入选本次论坛的论文集。
廉政教育常抓不懈。抓好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年签订《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填写《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活动申报登记表》,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抓落实;对新提拔调整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集体任前谈话,对新招录的公务员、法官助理以及人民陪审员进行廉政专题辅导,以司法廉洁树立司法公信;纪检监察部门现场见证监督案件的评估、拍卖摇珠工作;制定廉洁审判工作规范,对外公布24小时自动录音举报电话,廉政监督卡随案发给当事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在每期院刊上刊登廉政警语和廉政漫画,通过板报、廉政挂图等形式加强廉政宣传教育。
五、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全力推进司法公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等多个文件的要求,研究制订《龙岗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活动工作方案》,内容包括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以及机制保障等六大方面26项内容;开通了我院门户网站,建立案件信息查询制度,完善案件办理进度的公布、查询机制,试行裁判文书上网,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提高法院工作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对司法权运行过程的知情权;努力扩大司法民主,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先后公开选任了113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9097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32.21%。
完善司法监督机制。坚持重大事项向区委汇报制度,主动接受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在认真报告年度工作的同时,先后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汇报了民事执行、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等情况,并按照审议意见进行及时整改;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的办理,40余件建议、提案和情况说明均在规定期限内办复;全面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通过寄送院刊和简报、举办座谈会等形式,定期向人大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见证执行、参与“直通车”接访、协助调解120多人次;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聘请25位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司法监督员,促进阳光审判;重视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接受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龙岗区实现大飞跃的五年,也是我院工作不断跨越的五年。五年来,区法院荣获上级授予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10多个,其中,获得刑事审判、思想宣传、指导人民调解、陪审员工作等专项国家级奖项8个。2008年,荣膺“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回顾过去的五年,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只有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围绕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开展工作,才能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和作用;只有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理念,体现人民法院人民性的本质属性,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化法院司法改革,才能破解法院发展的瓶颈,真正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发展;只有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才能保证各项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位代表,几年来,我院取得的每一点成绩,都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常委会及各位代表的依法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龙岗区人民法院,向关心支持龙岗法院审判事业的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院的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法院的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个别法官的服务意识和履职能力还有待提高,审判作风也需进一步改进;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对法院服务大局的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全面提高自身素质。期望各位代表对区法院今后的工作,一如既往地予以大力支持和帮助,我们也将继续努力,克服不足,把工作做得更好。
 
今后五年工作任务及二○一二年主要工作安排
 
未来的五年,是我区发挥后发优势,在新起点上实现新跨越的关键时期,我院维护稳定、保障发展的责任十分重大。2012年和今后一段时期,我院的主要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按照区第五次党代会和本次大会精神,紧紧围绕转型升级“主线条”,牢牢紧跟跨越争先“主基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辖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
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全区经济发展规划,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审判工作终结矛盾、化解纠纷的功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稳定等犯罪行为;依法支持我区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处理好在调结构、促转变、扩内需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治理活动。同时,根据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司法调研,提高司法服务的主动性,增强审判工作的针对性。
2012年,我院将更加主动地加强与党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辖区发展动态和司法需求,主动为辖区发展大局做好司法服务;用好用足法律,依法审理好全面推进一体化建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进程中出现的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纠纷;认真履行综治职责,切实加强诉前联调工作,努力使大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二、强化法院改革,在司法创新上有新突破
为了确保司法公正,提高诉讼效率,我们将结合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工作机制,依法保障群众诉讼。结合提高审判绩效、实现案结事了的工作导向,完善法官业绩评价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推进规范化建设,实施好“标准化办案”工程。结合司法公开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审务公开制度,实现“阳光审判”。结合优化法院内部人力和资源配置,进一步深挖潜力,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
2012年,我院将及时总结刑事简易案件速裁审判经验,力争在全省法院推广。积极探索非深户未成年犯的帮教机制,完善未成年犯社工帮教制度。大力强化审判管理,重点抓好案件立案入口、审判动态管理和案件评查监督。由立案庭统管院本部和七个法庭的立案工作,形成大立案格局。建立完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突出审判管理办公室对案件审理过程的节点管理、审限监督和质量评查,严把案件的审限关和质量关,从根本上促使案件办理公正高效。
三、强化能动司法,在司法为民上有新成效
真心实意服务群众,在现有异地立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远程网上立案等多元化便民方式,方便当事人快捷立案。依法保障民生,严厉打击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犯罪,依法公正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加强对老年人、妇女、儿童、农民工、低保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解决困难当事人“打官司难”的问题。全力破解“执行难”,增强司法调查力度,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打击逃避执行和抗拒执行的行为,维护法律权威。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和帮助,解决我院编制、装备、经费、审判场所不足等问题,进一步夯实司法为民的基础。
2012年,我院要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和巡回法庭就近提供司法服务的工作优势,坚持重心下移,建立与辖区人大代表联络和征求意见制度,强化“法官进社区”、“法官进企业”工作机制。建立全院(含基层法庭)的院庭领导带头信访值班制度,每月印发《信访动态》,落实信访案件承办法官和院庭领导的责任,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升级网络功能,丰富本院门户网站的司法服务项目,提供快捷实用的网上便民服务。
四、强化廉政司法,在队伍建设上有新举措
以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公正廉洁的法官队伍为目标,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切实加强班子建设,坚持做表率,专心谋发展,努力提高班子的感召力和凝聚力,建设一个务实、和谐、善政、廉洁的领导班子。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切实解决法官在思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树立干净干事的良好形象。四是大力推进司法能力建设,切实加强法官队伍的教育培训,着力增强法官把握工作大局、把握社情民意和处理复杂案件的能力,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的实际工作水平。
2012年,我院将进一步抓好以党建带队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扎实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尽快建立法官办案质量档案制度,把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当事人有效投诉等事项,纳入法官办案质量档案,作为个人考核和组织任用的重要依据。抓紧完善院审判委员会的会议制度,促进审判委员会公正、高效、廉洁地开展工作。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决心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继续增强司法能力,努力建设一个党委放心、人民满意、公正高效、廉洁为民的模范法院,为我区的奋勇争先、跨越发展,加快推进特区一体化,全面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法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1、诉前联调:20112月,省委政法委部署在全省县(市、区)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委牵头、综治办协调、法院为主、多方参与”的诉前联调工作机制。我院在院本部和7个法庭分别设立了“审前调解中心”和“诉前联调工作室”,组成人员包括法官、法官助理、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各相关联调单位指定了专门的诉前调解联络专员,专责诉前联调的协调工作。
2、清理执行积案活动: 200811月至200912月,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全国法院集中清理六类案件:(1)因各种非法干扰未执行案件;(2)特殊主体案件;(3)特困群体案件;(4)涉及农民工工资、建筑工程款案件;(5)重复信访案件;(6)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
3、分段集约执行机制:指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将执行过程划分为诸如执行启动、执行财产查控、执行财产处置、执行财产异议审查、执行结案等不同阶段,每个阶段配置不同的工作机构和人员进行集约执行的工作机制。
4、大运法庭:经市编办批准,2011622大运法庭在横岗法庭加挂牌成立,专门审理、执行大运会期间发生在大运会场馆内外,一方当事人为大运会官员、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员、服务人员,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其余涉大运刑事、行政、知识产权案件,由我院对口业务庭涉大运案件合议庭负责审理。
5、法院排头兵活动:200926,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广东法院在整体工作上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的指导意见》,20103月又逐步形成以38项具体指标、16项重点指标为内容的“加速推进排头兵达标”竞赛活动。
6、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改革:是指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统一集中审理的审判机制,其做法是将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全部集中到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
7、“法官进社区”、“法官进企业”活动:201010月,全市法院统一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主要做好构建社区联络机制、定期走访调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社区司法联络员等9项工作。20113月,全市法院统一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主要内容是定期到企业走访、开设企业法律讲座、邀请企业代表旁听有关的案件庭审、选取典型案件在企业巡回开庭审理等。
8、人民法院TSA电子证据固化系统:TSATime Stamp Authority)时间戳是数据电文(电子文件)产生时间、内容完整性及不可否认性的有效电子凭证,由时间戳服务中心颁发,国家授时中心保障其时间的权威和准确。将数字时间戳技术引入取证领域,并形成电子证据固化系统,是我院在司法和行政执法取证技术领域的一大创举。
9、执行不能:是指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因资本运营不良,甚至资不抵债,部分或全部不能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债权,且看不到其在法定执行期限内有可能恢复执行能力的一种财产能力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