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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叶菁法官的论文荣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二等奖

作者:龙岗区人民法院  信息来源:龙岗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1-12-26  浏览次数:161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从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传来喜讯,我院蔡叶菁法官所撰写的论文《商标共存问题研究——原理、比较与建构》荣获全国法院第二十三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这是今年深圳法院在此次学术讨论会中斩获的最好的成绩,也是全市法院唯一一篇被评选为二等奖的学术论文。
全国法院第二十三届学术讨论会系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由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承办,并组建了由资深法官、法学教授等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通过实行论文的原创性检测、匿名评审、一稿三评、独立评审、同行评审、同题(类)择优推荐等制度,对参加此次学术讨论会的1620篇文章进行了严格的评审。
该论文通过深入分析商标共存的成因、比较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对我国现有的商标法律制度中的原则和规则进行整合,并设计出一套适合我国司法实践严谨的商标共存制度,以对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企业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行为进行规制。该篇论文立论明确,观点创新,理据充足,结构严谨,充分体现了蔡叶菁法官精良的法律素养。
2011年1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孔祥俊庭长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也重点提到了“商标善意共存”的问题,蔡叶菁作为战斗在审判一线的法官,能在面临繁重审判压力的情况下,敏锐地察觉并且积极探索研究司法审判的前沿问题,不仅反映出高水平的业务素质,也对我院的业务调研工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