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307刑初403号
我院立案审理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薛上传、冉江、陈超延涉嫌犯集资诈骗、被告人张美菊、张武涉嫌犯集资诈骗、合同诈骗一案,定于2026年5月28日公开开庭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庭时间
2026年5月28日(周四)14时30分
二、开庭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二楼)。
三、旁听方式
现场旁听。因本案集资参与人人数众多,且案件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集资参与人可推选3-5名代表参加庭审。
四、注意事项
参加旁听的人员应当遵守庭审纪律和规则,服从法院工作人员的安排。庭审现场不得录音录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助理
联系电话:0755-82005250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粤公网安备44030002007273号